化學品安全說明書(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國際上稱作化學品安全信息卡,簡稱MSDS,是化學品生產商和進口商用來闡明化學品的理化特性(如PH值,閃點,易燃度,反應活性等)以及對使用者的健康(如致癌,致畸等)可能產生的危害的一份文件。是一份關于危險化學品的燃、爆性能,毒性和環境危害,以及安全使用、泄漏應急救護處置、主要理化參數、法律法規等方面信息的綜合性文件。是傳遞化學品危害信息的重要文件。
MSDS簡要說明了一種化學品對人類健康和環境的危害性并提供如何安全搬運、貯存和使用該化學品的信息。作為提供給用戶的一項服務,生產企業應隨化學商品向用戶提供安全說明書,使用戶明了化學品的有關危害,使用時能主動進行防護,起到減少職業危害和預防化學事故的作用。目前美國、日本、歐盟等發達國家已經普遍建立并實行了MSDS制度,要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廠家在銷售、運輸或出口其產品時,同時提供一份該產品的安全說明書。
世界各國無論是國內貿易還是國際貿易,賣方都必須提供產品說明性的法律文件。由于各個國家,甚至美國各個州的化學品管理及貿易的法律文件不一樣,有的每個月都有變動,所以如果提供的MSDS不正確或者信息不完全,將面臨法律責任追究。因此MSDS的編寫質量是衡量一個公司實力、形象以及管理水平的一個重要標志。
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編寫和使用要求
1 編寫要求
安全技術說明書規定的十六大項內容在編寫時不能隨意刪除或合并,其順序不可隨意變更。各項目填寫的要求、邊界和層次,按"填寫指南"進行。其中十六大項為必填項,而每個小項可有三種選擇,標明[A]項者,為必填項;標明[B]項者,此項若無數據,應寫明無數據原因(如無資料、無意義);標明[C]項者,若無數據,此項可略。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正文應采用簡捷、明了、通俗易懂的規范漢字表述。數字資料要準確可靠,系統全面。
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從該化學品的制作之日算起,每五年更新一次,若發現新的危害性,在有關信息發布后的半年內,生產企業必須對安全技術說明書的內容進行修訂。
2 種類
安全技術說明書采用"一個品種一卡"的方式編寫,同類物、同系物的技術說明書不能互相替代;混合物要填寫有害性組分及其含量范圍。所填數據應是可靠和有依據的。一種化學品具有一種以上的危害性時,要綜合表述其主、次危害性以及急救、防護措施。
3 使用
安全技術說明書由化學品的生產供應企業編印,在交付商品時提供給用戶,作為為用戶的一種服務隨商品在市場上流通。 化學品的用戶在接收使用化學品時,要認真閱讀技術說明書,了解和掌握化學品的危險性,并根據使用的情形制訂安全操作規程,選用合適的防護器具,培訓作業人員。
中英文目錄
英文MSDS目錄:
Section 1 Identification of the substance/preparation and the company
Section 2 Composition/information on ingredients
Section 3 Hazards identification
Section 4 First-aid measures
Section 5 Fire-fighting measures
Section 6 Accidental release measure
Section 7 Handling and storage
Section 8 Exposure controls/Personal protection
Section 9 Physical and chemical properties
Section 10 Stability and reactivity
Section 11 Toxicological information
Section 12 Ecological Information
Section 13 - Disposal Considerations
Section 14 Transport information
Section 15 Regulatory information
Section 16 Additional information
中文MSDS目錄:
第一部分:化學品名稱、制造商及聯系方式
第二部分:成分/組成信息
第三部分:危險性概述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第六部分:泄漏應急處理
第七部份:操作處置與儲存
第八部份:接觸控制/個體防護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第十部分:穩定性和反應活性
第十一部分:毒理學資料
第十二部分:生態學資料
第十三部分:廢棄處置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第十五部分:法規信息
第十六部分:其他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