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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與失敗打交道
--------不要“辯解” 一罰百戒-----連小小的規則都不能違反 “違反規則”和錯誤、失敗不同。應該遵守規則卻沒有很好地遵守,這是明知故犯。如果不遵守規則的話,很容易出現不良產品和事故等問題,會給社會帶來很大的損失。因此,違反規則是不能夠被原諒的,必須讓違反規則的人馬上寫檢討書。 如果是年輕員工違反了規則,一定要嚴厲地訓斥他們。不管他違反了多么小的規則,如果原諒了他一次,那么別人一定會認為“如果是違反了小的規則就沒有關系”,員工在意識上就不會對規則引起注意。 能否很好地遵守規則,關系到能不能很好地約束自己、管理自己。對自己很嚴厲的人會很好地遵守規則,而那些對自己要求不高的人則很容易違反規則。 不遵守規則的人,不管他的能力有多高,他都會在公司中或者在社會中很容易暴露出他的這個缺點。 那些對自己要求不高、不遵守規則的員工,如果他能一步步晉升為組長、課長、部長,那么不知道這個企業會變成什么樣子。比如在決定一種材料可不可以使用的時候,“差不多,就用這個吧”,他們往往會漫不經心地做出決定。如果真的是這樣的話,那么企業一定會信譽掃地的。那些不遵守規則的人,在不知不覺中就會給他自己的生活帶來不良影響。 作為一個組織,在維持規則的時候確實要強硬一些,因為如果一個組織沒有了規則的約束,那么組織很快就會土崩瓦解。如果是在戰場上,那么很有可能因為一個人違反規則使整個部隊面臨全軍覆滅的危機。 最可怕的是,“那個家伙做了那樣的事情上司居然還不生氣,我也可以那樣做”,如果大家對違反規則都抱著滿不在乎的態度,那么就糟糕了。這樣的話,組織是很難維持下去的。 如果發現有人違反了規則,哪怕是高層領導犯了錯誤也同樣要受到嚴厲的懲罰。 從“槍打出頭鳥”的時代到“出頭鳥搶占先機”的時代 好的就是好的,壞的就是壞的,要發表這樣的言論也是需要勇氣、需要信念的。如果在意別人的眼光,那么無論如何也是發表不出任何言論的,當然,也會樹立起自己的敵人。 這在挑戰新事物方面也是同樣的道理,挑戰的時候會伴隨著風險。如果什么也不做的話,確實不會失去什么;但是如果因為挑戰而失敗了,就會有負面評價。 因此,在挑戰新事物的時候往往會遭到周圍人的反對。如果失敗的話,會遭到周圍人的批判(我就說嘛,一定會失敗的)。于是,挑戰者就會抱怨自己的不幸遭遇,而那些什么事都不做的人卻一步步地邁上飛黃騰達的階梯。不合理的事情往往能行得通,沒辦法,這就是社會。 也許是引進成果主義的公司越來越多了,最近,聽說“不惜把別人整垮”利用這種手段在自己飛黃騰達的道路上殺出一條血路來的年輕人越來越多了。 曾經我們說“槍打出頭鳥”,但是現在已經是“出頭鳥搶占先機”的時代了。如果沒有仔細觀察周圍環境,那么說不定什么時候就從上面、下面、旁邊殺出一只只出頭鳥來。即使用棍棒去打這些出頭鳥,但他們仍然有機會出頭,只有把他們揪出來,才能徹底了事。 這就是社會的現狀,知道實情的人,如果沒有時刻注意周圍的動靜,有時候連自己是怎么被打敗的都不知道。現在已經不是以前我們那個年代了,這點是可以確定的。 因此,要分析什么時間做什么事情,做事情的時候出現了什么問題,等等,首先要很好地把握公司內部情況。不管挑戰什么事情,如果無法得到周圍的理解,那么是沒有把握取得成功的。
規則如果沒有目的是不行的。例如,交通法規是以道路交通的暢通以及確保交通安全為最大目的,棒球和足球等運動的規則是為了確保公正性、防止運動員受傷以及為了觀眾們看了能開心為目的的。 沒有目的的規則,如果單純只是管理的手段,那也無非是那個掌權人的自我滿足罷了。例如,想想以前母校的那些規則制度便可知一二了。 說起規則,只有在目的明確的情況下才能開始運行。如果只是隨便制訂的規則,然后就直接在公司運行了,那么只能說是一種道具罷了。這種馬馬虎虎的規則真是制訂不得的啊! 為了讓員工遵守規則,首先要讓他們先好好地理解規則的目的。如果只是為了制訂規則而制訂規則的話,是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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