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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留宏泰坊的理由當然可能列舉很多,細說沒有必要。但有人因它曾經是妓院,很不干凈,就說應該拆掉,實在荒唐。照著這個理由,蘇州、杭州、揚州的人都不要住在那里,那些地方太不干凈了。鄭板橋曾寫揚州風俗是“千家養女先教曲,十里栽花算種田”,可見歌妓之眾多。韋莊寫杭州也是“騎馬倚斜橋,滿樓紅袖招”。那么蘇州、杭州、揚州這三座城市都應拆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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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建城千年,最有名的“市長”當屬張仲景,但現在人們只知道他是名醫。其實還有位古代“市長”很有名,至少我很喜歡,他就是清康熙年間的長沙知府陳鵬年。這位知府很體恤百姓,當時康熙南巡,總督阿山主張增加攤派用作南巡之資,陳鵬年堅決反對。為著這件事,陳鵬年得罪了阿山。后來,因為建講堂,陳鵬年讓阿山抓住了把柄,差點被整得殺頭。何謂講堂?用現在的話講,就是政治學習室。當時各地都要建講堂,每月初一、十五由官府召集官紳百姓學習皇帝的圣諭。康熙曾頒布著名的《圣諭十六條》,原文不太長,抄錄如下:一、敦孝悌以重人倫。二、篤宗族以昭睦鄰。三、和鄉黨以息爭訟。四、重農桑以足衣食。五、尚節儉以惜財用。六、隆學校以端士習。七、黜異端以崇正學。八、講法律以儆愚頑。九、明禮讓以厚風俗。十、務本業以定民志。十一、訓子弟以禁非為。十二、息誣告以全良善。 十三、戒匿逃以免株連。十四、完錢糧以省催科。十五、聯保甲以弭盜賊。十六、解仇忿以重身命。這十六條要求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長沙一時沒有講堂,上面肯定是要追究的。不知是因為城建規劃原因,還是別的原因,反正找不著合適的地方。陳鵬年便找了家妓院,趕走所有妓女,就把那家妓院改作講堂了。順便說句玩話:陳鵬年大概是長沙自古掃黃打非第一人。這事讓阿山知道了,一狀告到康熙那里。妓院改講堂,這還了得?陳鵬年便因大不敬之罪,判了死刑。還算老天有眼,有回康熙問大學士李光地:阿山這人做官怎么樣?李光地說:阿山官聲倒是不錯,只是他參陳鵬年失了民心??滴跤纱酥?,陳鵬年到底是個好官,就赦了他的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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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鵬年把妓院改作講堂,依當時情境實在是匪夷所思、驚世駭俗;但反過來講,現在很多人看待妓院,態度遠不如三百年前的這位古人開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