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個觀點 ,在我們民間流傳的非常廣泛。說有一些人適合婚姻,有一些人適合戀愛。戀愛是戀愛,結婚是結婚,我們愛的是一些人,與之結婚生子的又是另一些人。我每次聽 到這樣的話,都好像看見一個兇手站在法庭上,對著法官說:“我不恨他。”我很想對他說:“你不恨他,你干嗎要殺了他,你把另一個人的人生當什么了?不像 話。”
我們這輩子不斷地喜歡上別人,其實那些人跟我們一點關系都沒有。在認識這個人之前,我們有各自的生活,各自的世界,知道 這個人出現一切都變得不一樣,你拼了命地想跟這個人在一起,最后哪怕沒能在一起,心里還是會有他,而且永遠不可能把他忘掉。這個世界上百分之九十的人都是 這么結的婚,遇到一個合適的人,打算和他一起過下半輩子。那你說是愛這個人,愛的死去活來比較重要呢,還是踏踏實實,和這個人過下半輩子比較重要?我們有 多少幾率,能碰到一個愛他愛得死去活來,他也愛我愛得死去活來。在這樣的情況下,兩個人還能結成婚的人,有多少人能有這么幸運。碰到這種事,就算碰到了又 能怎么樣,這一定是好事嗎?說不定倆人一天日子都過不了,因為大家都期望太高了。生活就是生活,和一個自己喜歡的,待在一起覺得舒服的人,慢慢地結婚、生 孩子,有了孩子,以后撫養他長大。就算以前有過什么刻骨銘心的事,也都不重要了。只是放在心里邊的一個小角落里邊,偶爾想起來感慨一下而已。這個世界上, 大多數人都是這么生活的,人也只有這樣才能往下活。
我們有多少幾率遇到,那個自己深愛也深愛自己的人。即便遇到了,有多少幾率這兩個人會一直走下去呢?這么多小概率的事件湊在一起,真的令人崩潰。然而,我們就是為了這么零點零幾的幾率,在相信人生,在相信人生的奇跡。不然,為了功利的計算,我找不到任何活著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