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變量與對象的區(qū)別;
字符串文字"abc"是一個String對象; 文字池(pool of literal strings)和堆(heap)中的字符串對象。 一、引用變量與對象:除了一些早期的Java書籍和現(xiàn)在的垃圾書籍,人們都可以從中比較清楚地學(xué)習(xí)到兩者的區(qū)別。 A aa; 這個語句聲明一個類A的引用變量aa[我們常常稱之為句柄],而對象一般通過new創(chuàng)建。所以題目中s僅僅是一個引用變量,它不是對象。 二、Java中所有的字符串文字[字符串常量]都是一個String的對象。有人[特別是C程序員]在一些場合喜歡把字符串"當(dāng)作/看成"字符數(shù)組,這也沒有辦法,因為字符串與字符數(shù)組存在一些內(nèi)在的聯(lián)系。事實上,它與字符數(shù)組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對象。 System.out.println("Hello".length()); char[] cc={'H','i'}; System.out.println(cc.length); 三、字符串對象的創(chuàng)建: 由于字符串對象的大量使用(它是一個對象,一般而言對象總是在heap分配內(nèi)存),Java中為了節(jié)省內(nèi)存空間和運行時間(如比較字符串時,==比equals()快),在編譯階段就把所有的字符串文字放到一個文字池(pool of literal strings)中,而運行時文字池成為常量池的一部分。文字池的好處,就是該池中所有相同的字符串常量被合并,只占用一個空間。 我們知道,對兩個引用變量,使用==判斷它們的值(引用)是否相等,即指向同一個對象: String s1 = "abc" ; String s2 = "abc" ; if( s1 == s2 ) System.out.println("s1,s2 refer to the same object"); else System.out.println("trouble"); 這里的輸出顯示,兩個字符串文字保存為一個對象。就是說,上面的代碼只在pool中創(chuàng)建了一個String對象。 現(xiàn)在看String s = new String("abc");語句,這里"abc"本身就是pool中的一個對象,而在運行時執(zhí)行new String()時, 將pool中的對象復(fù)制一份放到heap中,并且把heap中的這個對象的引用交給s持有。ok,這條語句就創(chuàng)建了2個String對象。 String s1 = new String("abc") ; String s2 = new String("abc") ; if( s1 == s2 ){ //不會執(zhí)行的語句} 這時用==判斷就可知,雖然兩個對象的"內(nèi)容"相同(equals()判斷),但兩個引用變量所持有的引用不同, BTW:上面的代碼創(chuàng)建了幾個String Object? (三個,pool中一個,heap中2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