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語言中對于抽象類定義進行支持兩種機制:abstract class 擴展extends和 interface 實現implements。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對于抽象類定義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換(程序不會出錯,功能也可以同等實現)。
因此很多開發者在進行抽象類定義時對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選擇顯得比較隨意(和弄不清兩種抽象機制有關?)。
其實,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區別開來還是容易的。只要弄清楚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的關系就好區分了。
當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是"is-a"關系時使用abstract來抽象描述對象;當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是"like-a"關系時使用interface來抽象該對象。
?
舉個例子:
我們來抽象手機,作為一種通訊工具。它的基本功能是拔電話(本質),不具備此功能的還能稱為手機?然后大家知道,手機還有許多的擴展功能,各家可能都不一樣。

interface?Dict
{?
????void?findWord();?
}?
class?XXPaiTelephone?
extends?Call?

implements?Dict
{?

????void?dial()
{??}?

????void?findWord()
{??}?
}
上面基本實現對某品牌電話的一個抽象描述。因為描述對象本質是電話("is-a"關系),所以在抽象電話的功能時用的是abstract,而在抽象詞典功能("like-a"關系,帶詞典功能手機,像一部詞典)時就的就是interface。
如果換了描述對象,假如電話換成是學習機。此時,查詞典成了本質("is-a"關系)。打電話的功能就成了一種擴展功能("like-a"的關系,像一個電話,其實它主要是用來查詞典的)

abstract?class?Dict
{?
????abstract?void?findWord();
}
?

interface?Call
{?
????void?dial();?
}?
class?XXPLearnMachine?
extends?Dict?

implements?Call
{?

????void?findWord()
{??}?

????void?dial()
{??}?
}
參考:http://www.cnblogs.com/Mozier/archive/2006/04/08/369851.html
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在對于抽象類定義的支持方面具有很大的相似性,甚至可以相互替換(程序不會出錯,功能也可以同等實現)。
因此很多開發者在進行抽象類定義時對于abstract class和interface的選擇顯得比較隨意(和弄不清兩種抽象機制有關?)。
其實,abstract class 和 interface 區別開來還是容易的。只要弄清楚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的關系就好區分了。
當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是"is-a"關系時使用abstract來抽象描述對象;當描述對象本質和抽象概念是"like-a"關系時使用interface來抽象該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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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
我們來抽象手機,作為一種通訊工具。它的基本功能是拔電話(本質),不具備此功能的還能稱為手機?然后大家知道,手機還有許多的擴展功能,各家可能都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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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class?Cal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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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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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void?di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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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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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基本實現對某品牌電話的一個抽象描述。因為描述對象本質是電話("is-a"關系),所以在抽象電話的功能時用的是abstract,而在抽象詞典功能("like-a"關系,帶詞典功能手機,像一部詞典)時就的就是interface。
如果換了描述對象,假如電話換成是學習機。此時,查詞典成了本質("is-a"關系)。打電話的功能就成了一種擴展功能("like-a"的關系,像一個電話,其實它主要是用來查詞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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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http://www.cnblogs.com/Mozier/archive/2006/04/08/369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