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in of responsibility
剛才看了看職責鏈模式, 沒什么概念, 腦袋還是比較混亂! 把思路寫出來!職責鏈主要是為了一個請求, 可能有很多個處理者, 這些處理者數目并不固定而設計的!
對每種處理, 都會有一個處理類來對應! 沒個具體的處理類都會有一個后繼: succor, 這個后繼比處理類更廣泛! 如果當前的處理類可以處理改請求, 則處理,否則使用后繼的處理方法!
感覺最關鍵的一點就是對后繼者的定義, 那為什么不用繼承機制呢???
posted on 2007-11-21 16:49 Sheldon Sun 閱讀(343) 評論(1) 編輯 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