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研究JScript語法——常量和變量
例子:前面的例子中:
return?"<font?color=gray>"+hit+"</font>"
使用了變量和常量,"<font?color=gray>"和"</font>"是文本常量,hit是變量。
加號(+)則將三者加成一個文本:"<font?color=gray>100</font>",如果hit為100的話。
數值常量
????這個很簡單,上過數學課的都應該知道如何表示數字,JScript中沒有任何特別。
123
0
-100
100.123
1E3????????(1000)
都是合法的數字常量
文本常量
????這個用的最多,因為經常要動態的生成HTML文本。常量必須用引號括起來:
"abc"
"123"
"文本常量"
都是合法的文本常量,為什么要用引號?完全沒有編程經驗的人可能會有些疑惑,其實很簡單,
計算機需要把常量和變量區別開。
變量賦值
????a?=?"abc"
變量a的值為"abc"了。為什么比較時要用==,為了和賦值區別開呀!
????b?=?a?+?"123"
變量b的值為"abc123"了。如果常量不加引號如何和變量區別呢?
????b?=?"a"?+?"123"
變量b的值為"a123"
那么如果文本中包含引號如何?比如如何表示:
<input?type=button?value="A?A">
因為按鈕的名稱里有空格,那么必須用雙引號括起來,如何表示這個文本常量?
JScript還可以使用單引號:
'<input?type=button?value="A?A">'
在單引號中就可以直接使用雙引號了。反過來在雙引號括起來的常量里可以直接使用單引號。
"<input?type=button?value='A?A'>"
那么當常量里兩個引號都有該怎么辦?這就需要使用轉義符號反斜杠\
"abc'def\"ghi"
在常量中可以用“\"”來表示一個雙引號。而且還有:
\r\n????????表示回車
\\??????????表示一個反斜杠
function?myname(name){
????if?(name=="小青"){
???????document.write("<input?type=button?value='隱藏小青'?onclick=\"mytext.style.display='none'\">")
????}
????else
???????document.write(name)
}
上面的函數,當輸入name為“小青”時,輸出:
<input?type=button?value='隱藏'?onclick="mytext.style.display='none'">
變量定義
????JScript中可以不預先定義變量就直接使用,但是這樣往往會帶來潛在問題,
所以建議大家使用變量前都先定義好。
????變量有兩種類型,定義在函數內部的為局部變量。
<script>
function?myfunc(){
//變量定義使用var,下面定義了變量a
var?a
//可以一次定義多個變量,用逗號分開
var?i,j,k
//定義的時候還可以給變量賦初值
var?a="acb"
var?a=123,b="ddd"
}
</script>
局部變量只在函數內有效,離開函數該變量就不存在了。
如果定義在函數外則為全局變量:
<script>
//定義一個全局變量a
var?a
</script>
該變量在所有函數內外都將有效,除非函數內定義了一個相同名稱的變量
<script>
//定義全局變量a
var?a=100
function?myfunc(){
var?a="abc"
//函數輸出的是abc,函數內的變量屏蔽了同名全局變量
document.write(a)
}
</script>
如果不使用var來定義,那么變量是全局變量。因此如果你不明確定義變量在使用,
就可能誤用了全局變量,比如:
<script>
//定義全局變量a
var?a="dddd"
...
function?myfunc(){
????//函數內只想使用一個臨時的變量保存返回結果
????a=b+...
????...
????return?a
}
</script>
那么一旦執行過myfunc,則原先的全局變量的值就被破壞了,這就可能引起其實使用
該全局變量的程序出錯!因此強烈建議大家都明確定義變量,而且盡量少使用全局變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