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基礎詳解

Xml:可擴展標記語言 (Extensible Markup Language, XML) ,用于標記電子文件使其具有結構性的標記語言,可以用來標記數據、定義數據類型,是一種允許用戶對自己的標記語言進行定義的源語言。 XML是標準通用標記語言 (SGML) 的子集,非常適合 Web 傳輸。XML 提供統一的方法來描述和交換獨立于應用程序或供應商的結構化數據。

Xml的基本語法:

任何的起始標簽都必須有一個結束標簽。   

可以采用另一種簡化語法,可以在一個標簽中同時表示起始和結束標簽。這種語法是在大于符號之前緊跟一個斜線(/),例如<tag/ >XML解析器會將其翻譯成<tag></tag>。   

標簽必須按合適的順序進行嵌套,所以結束標簽必須按鏡像順序匹配起始標簽,例如this is a samplestring。這好比是將起始和結束標簽看作是數學中的左右括號:在沒有關閉所有的內部括號之前,是不能關閉外面的括號的。   

所有的特性都必須有值。   

所有的特性都必須在值的周圍加上雙引號。

6.對于XML文檔來說,<?處理指令必須要頂格寫,前面不能有任何的空白。 

7. XML元素可以具有屬性,屬性的形式為: 

屬性名=屬性值,比如gender=male 

屬性值需要使用單引號或雙引號括起來。多個屬性之間使用空格分開。 

8通過樣式,我們可以實現XML內容與展現形式的分離 

9. XML的注釋:<!-- comments --> ,注釋不允許嵌套 

10在一個元素上,相同的屬性只能出現一次。 

注意以下幾點:

 1.XML中的每個元素都是成對出現的(有開始,有結束),<student> </student>XML中的元素嵌套關系要保持正確性,即先開始的標記要先結束,后開始的標記要后結束。 

2每一個XML文檔都有且只有一個根元素(Root Element)。所謂根元素,就是唯一一個包含了其他所有元素的元素。 

3. XML描述的是文檔的內容與語義,而不是文檔應當如何顯示。 

4.格式正規(well formed)的XML文檔。符合XML語法要求的XML文檔就是格式正規的XML文檔。 

5有效的(valid)XML文檔。首先XML文檔是個格式正規的XML文檔,然后又需要滿足DTD的要求,這樣的XML文檔稱為有效的XML文檔 

6. #PCDATA Parsed Character Data),可解析的字符數據。 

 

 

XML文件的驗證機制——DTD

文檔類型定義(DTD)可定義合法的XML文檔構建模塊。它使用一系列合法的元素來定義文檔的結構。   

DTD 可被成行地聲明于 XML 文檔中,也可作為一個外部引用。 

內部的 DOCTYPE 聲明

    假如 DTD 被包含在您的 XML 源文件中,它應當通過下面的語法包裝在個DOCTYPE 聲明中:

<!DOCTYPE根元素 [元素聲明]> 

帶有 DTD 的 XML 文檔實例   

 <?xml version="1.0"?>   

<!DOCTYPE note [

<!ELEMENT note (to,from,heading,body)>   

<!ELEMENT to (#PCDATA)>   

<!ELEMENT from (#PCDATA)>   

<!ELEMENT heading (#PCDATA)>   

<!ELEMENT body (#PCDATA)> ]>   

<note>   

    <to>Tove</to>   

    <from>Jani</from>   

    <heading>Reminder</heading>   

    <body>Don't forget me this weekend</body>   

</note>   

以上 DTD 解釋如下:!DOCTYPE note (第二行)定義此文檔是 note 類型的文檔。   

!ELEMENT note (第三行)定義 note 元素有四個元素:"tofromheading,body"   

!ELEMENT to (第四行)定義 to 元素為 "#PCDATA" 類型   

!ELEMENT from (第五行)定義 from 元素為 "#PCDATA" 類型   

!ELEMENT heading (第六行)定義 heading 元素為 "#PCDATA" 類型   

!ELEMENT body (第七行)定義 body 元素為 "#PCDATA" 類型 

外部文檔聲明

假如 DTD 位于 XML 源文件的外部,那么它應通過下面的語法被封裝在一個 DOCTYPE 定義中:   <!DOCTYPE 根元素 SYSTEM "文件名">   這個 XML 文檔和上面的 XML 文檔相同,但是擁有一個外部的 DTD:   

<?xml version="1.0"?>   

<!DOCTYPE note SYSTEM "note.dtd">   

<note>   

<to>Tove</to>   

<from>Jani</from>   

<heading>Reminder</heading>   

<body>Don't forget me this weekend!</body>   

</note> 


這是包含 DTD 的 "note.dtd" 文件:   

<!ELEMENT note (to,from,heading,body)>   

<!ELEMENT to (#PCDATA)>   

<!ELEMENT from (#PCDATA)>   

<!ELEMENT heading (#PCDATA)>   

<!ELEMENT body (#PCDATA)>


 

下面來看一下DTDxml每一個模塊中的定義:

在一個 DTD 中,元素通過元素聲明來進行聲明。   

聲明一個元素   

在 DTD 中,XML 元素通過元素聲明來進行聲明。元素聲明使用下面的語法:   

<!ELEMENT 元素名稱 類別  

或者 <!ELEMENT 元素名稱 (元素內容)>   

空元素   

空元素通過類別關鍵詞EMPTY進行聲明:   

<!ELEMENT 元素名稱 EMPTY>   

只有 PCDATA 的元素   

只有 PCDATA 的元素通過圓括號中的 #PCDATA 進行聲明:   <!ELEMENT 元素名稱 (#PCDATA)>   

帶有任何內容的元素   

通過類別關鍵詞 ANY 聲明的元素,可包含任何可解析數據的組合:   <!ELEMENT 元素名稱 ANY>   

帶有子元素(序列)的元素   

帶有一個或多個子元素的元素通過圓括號中的子元素名進行聲明:   <!ELEMENT 元素名稱 (子元素名稱 1)>   或者   <!ELEMENT 元素名稱 (子元素名稱 1,子元素名稱 2,.....)> 

相同的元素至少出現一次的聲明

 語法格式為: <!ELEMENT element-name (child-name+)>   

  <!ELEMENT note (message+)>   

例中的+是指子元素message必須在被包含的note元素里出現一次或者多次。 

相同的元素不出現或者多次出現的聲明

語法格式為  

<!ELEMENT element-name (child-name*)>   

  <!ELEMENT note (message*)>  

例中的*是指子元素message能夠在被包含的note元素里不出現或者出現多次。 

屬性

在 DTD 中,屬性通過 ATTLIST 聲明來進行聲明。  

聲明屬性   

屬性聲明擁使用下列語法:   

<!ATTLIST 元素名稱 屬性名稱 屬性類型 默認值  

以下是屬性類型的選項:   

類型 描述   

CDATA 值為字符數據 (character data)   

(en1|en2|..) 此值是枚舉列表中的一個值   

ID 值為唯一的 id   

IDREF 值為另外一個元素的 id   

IDREFS 值為其他 id 的列表   

NMTOKEN 值為合法的 XML 名稱   

NMTOKENS 值為合法的 XML 名稱的列表  

ENTITY 值是一個實體   

ENTITIES 值是一個實體列表   

NOTATION 此值是符號的名稱   

xml: 值是一個預定義的 XML 值   

默認值參數可使用下列值:   

值 解釋   

值 屬性的默認值   

#REQUIRED 屬性值是必需的   

#IMPLIED 屬性不是必需的   

#FIXED value 屬性值是固定的   

規定一個默認的屬性值   

DTD:   

<!ELEMENT square EMPTY>   

<!ATTLIST square width CDATA "0">   

合法的 XML:   

<square width="100" />   

在上面的例子中,"square" 被定義為帶有 CDATA 類型的 "width" 屬性的空元素。如果寬度沒有被設定,其默認值為。 

實體

實體是用于定義引用普通文本或特殊字符的快捷方式的變量。   實體引用是對實體的引用。   

實體可在內部或外部進行聲明。 

一個內部實體聲明

語法:   

<!ENTITY 實體名稱 "實體的值">   

DTD 例子:   

<!ENTITY writer "Bill Gates">   

<!ENTITY copyright "Copyright >

具體的url">XML 例子:   <author>&writer;?right;</author>

注釋一個實體由三部分構成一個和號 (&), 一個實體名稱以及一個分號 (;)。 

一個外部實體聲明

語法:   

<!ENTITY 實體名稱 SYSTEM "URI/URL">   

DTD 例子:   

<!ENTITY writer SYSTEM "具體的url">   

<!ENTITY copyright SYSTEM "具體的url">XML 

例子: <author>&writer;?right;</author>

作者:csh624366188 發表于2012-4-5 13:31:43 原文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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