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流程與條件因屬地不同而有所不同,詳情請致電或電郵咨詢。
根據有關數據統計,現在每年大約有十四萬家離岸公司在各個離岸管轄區成立。在眾多用戶中最常見的設立海外公司的原因大致有以下幾類:方便貿易往來、全球進程加速化、減少政府干預、放寬外匯管制、合法減免稅收、本國的政治和經濟不穩定等。
在國際上成立海外離岸公司的用戶主要分為兩類,一類為個人用戶,另一類為企業用戶。
企業用戶包括跨國公司、大型聯合企業、航運公司、金融公司、貿易公司。企業一般會設立控股公司、外國直接投資公司、特許公司及資金管理公司等類型的公司,通過建立起的這些海外中心,高效地組織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和保持核心競爭力。企業用戶設立海外離岸公司作為母公司的實體機構主要目的有:
·地區總部
· 市場營銷、貿易和管理中心
· 轉運、再出口中轉地
· 制造和裝配中心
· 運輸和分銷點
個人用戶主要為高收入者、企業主、海外移民,這些人中包括企業家、商人、高級管理人員、演員、作家、發明家、工程師、知識產權所有者、財富繼承個人、律師及醫生等專業人士。個人用戶使用海外離岸公司的主要理由是:
· 投資規劃
· 稅收規劃
· 房地產規劃
· 移民的前期規劃
· 保密和隱私
· 安全
對海外離岸公司的使用依個人或企業需求而定, 海外離岸公司這一公司組織形式可以提供利益的多樣化,以便能夠滿足各類用戶的需求。
由于可選擇的離岸管轄區相當多,使得在決定注冊海外離岸公司時,往往令決策者感到一時無法找到頭緒。以下是一些通用的參考標準,希望對您的決定有所幫助:
· 政治經濟穩定
· 專業中介機構健全(如律所,會計師事務所)
· 交通和通信發達、便利
· 銀行服務全面、便捷
· 立法現代、靈活
在低稅區組建公司最常見的用途是進行國際貿易。在國際貿易中引入海外公司能夠獲得大幅度減稅的機會。如果一家公司想在某一國家生產產品,并將它銷售往另一個國家,那么由此產生的利潤積累在該海外公司。
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對其子公司或聯合公司、公開上市公司和不上市公司以及合資項目的投資控股。在許多情況下,特殊投資所帶來的資本增值無須交稅。
許多大型公司希望在有合適條約的司法管轄區組建中間公司,在投資國和被投資國之間沒有雙重征稅協定的國家進行投資可以降低稅收。如2000年,上海外商投資排名第二的是英屬維爾京(BVI)群島,一個著名的"離岸"管轄地。
可以通過建立海外金融公司的辦法來實現集團間資金的管理。
在工程、航空、金融、計算機、電影和娛樂業專業服務的個人,通過建立海外個人服務公司,可以獲得大幅度減稅的利益。
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利用海外公司雇用在國外的工作人員。由此可以減少工資和旅行費用,為雇主提供節省稅款和社會保險繳款的便利。
嚴格控制的外匯制度和復雜的海外上市審批手續,直接影響到企業的國際引資。通過注冊一家海外離岸公司,以該公司的名義進行海外融資及上市,可以極大地簡化海外上市的運作手續。如中國的著名企業SOHU就借用一間開曼(Cayman)的離岸公司在美國上市。不僅是中國的民營企業,紅籌股在香港上市的準備中也會注冊多家離岸公司,如中國聯通,中國電信,中國電力等。
離岸公司的注冊程序非常簡單,可由專業的注冊代理機構, 如CIL ,代為完成,無須注冊人親臨注冊地。一般成立一間新公司的手續費在一萬元人民幣以下,實繳注冊資本為2美元,所有注冊程序在2-3周左右就可完成。
所有離岸法區均不同程度的規定了離岸公司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免交當地稅或以極低的稅率(如1%)交納,有的甚至免交遺產稅等。利用離岸公司做為控股公司投資中國,如果使用得當,也可以幫助客戶節約大筆的預提稅,因為從2008年起,外國投資者稅后利潤轉回母公司都要繳稅,而不同的屬地稅率不同,目前香港公司拿到的稅率最低。
離岸公司無須每年召開股東大會及董事會,即使召開,其地點也可任意選擇。另外只要委托一個公司秘書即可保證公司的日常運作與當地法律沒有沖突。
海外離岸公司的股東身份,董事名冊,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資料高度保密并受法律保護,公眾人士不能查閱。只有合法取得對離岸公司進行監管資格的信托管理公司才可以查閱公司的背景資料,同時,法律禁止信托管理公司對外任意泄露有關材料。雖然各離岸屬地關于不記名股票都有更嚴格的要求,但靈活的使用離岸信托和基金仍然能夠實現靈活與保密的離岸結構。
多年的實踐證明海外離岸公司是對各類資產:比如股權、知識產權、不動產進行保護的有效手段。
如果該企業擁有一間海外離岸公司,企業就可直接向離岸公司出口產品。
除了個別限制性行業,比如銀行、保險、軍事等,海外離岸公司的經營范圍幾乎沒有限制。
當今世界經濟日趨一體化,商業越來越呈現跨國界的發展趨勢,企業也經常用跨國經營來增強企業實力,擴大企業的經營區域。而注冊成立海外離岸公司是企業走向世界,開展跨國業務,提升企業國際形象的捷徑。而利用離岸公司控制的無形資產轉移沒有任何稅費。
對股東和董事的國籍、年齡、資產等均沒有限制,大多"離岸"區可以接受法人出任公司董事一職。
在離岸地或離岸中心注冊的商業組織但不在當地經營,同時在登記、監管、信息披漏、稅務、管理和國際義務方面享有法律規定的特殊政策,這樣的商業組織通常被稱為離岸公司。離岸公司的做為一種商業組織形式,不僅限于公司(有限、無限、控股、免除、國際商業公司、股份、公眾公司等),還包括信托基金和合伙企業等形式。
近年來,世界上一些國家和地區如英屬維爾京(BVI)群島、開曼(Cayman)群島、巴哈馬群島、百慕大群島等(多數為島國)紛紛以法律手段制訂并培育出一些特別寬松的經濟區域,允許國際人士在其領土上成立一種國際業務公司,這些區域一般稱為離岸管轄區或稱為離岸司法管轄區。而所謂離岸公司就是泛指在離岸管轄區內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或國際商業公司。
"離岸"的含義是指投資人的公司注冊在離岸管轄區,但投資人不用親臨當地,其業務運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開展。例如在尼維斯 薩摩亞 或塞舌爾 注冊一家貿易公司,但其貿易業務的往來可以是在歐洲與美洲之間進行的。
著名的離岸管轄區有許多是前英屬殖民地,如開曼(Cayman)群島,英屬維爾京(BVI)群島等,因此這些地區在很大基礎上保留了英國的法律體系和司法制度。離岸公司與一般有限公司相比,主要區別在稅收上。與通常使用的按營業額或利潤征收稅款的做法不同,離岸管轄區政府只向離岸公司征收年度管理費,除此之外,不再征收任何稅款。除了有稅務優惠之外,幾乎所有的離岸管轄區均明文規定:公司的股東資料,股權比例,收益狀況等, 享有保密權利,如股東不愿意,可以不對外披露。另一優點是幾乎所有的國際大銀行都承認這類公司,如美國的大通銀行、香港的匯豐銀行、新加坡發展銀行、法國的東方匯理銀行等。"離岸"公司可以在銀行開設賬號,在財務運作上極其方便。
一般這類"離岸"地區和國家與世界發達國家都有良好的貿易關系。因此,海外離岸公司是許多大型跨國公司和擁有高額資產的個人經常使用的金融工具。希望在國外上市的公司有許多是通過成立海外離岸公司實現其目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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