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造方法和方法的區別:
構造方法要與類名相同,無返回類型,在類初始化的時候調用。
方法最好與類名不同,對象調用,靜態方法可用類名.方法().
構造器和方法在下面三個方面區別:修飾符,返回值,命名。
1。和方法一樣,構造器可以有任何訪問的修飾: public, protected, private或者沒有修飾(通常被package 和 friendly調用). 不同于方法的是,構造器不能有以下非訪問性質的修飾: abstract, final, native, static, 或者 synchronized。
2。返回類型也是非常重要的。方法能返回任何類型的值或者無返回值(void),構造器沒有返回值,也不需要void。
3。兩者的命名。構造器使用和類相同的名字,而方法則不同。按照習慣,方法通常用小寫字母開始,而構造器通常用大寫字母開始。構造器通常是一個名詞,因為它和類名相同;而方法通常更接近動詞,因為它說明一個操作。
構造方法和方法中this和supper的用法區別:
"this"的用法
構造器和方法使用關鍵字this有很大的區別。方法引用this指向正在執行方法的類的實例。靜態方法不能使用this關鍵字,因為靜態方法不屬于類的實 例,所以this也就沒有什么東西去指向。構造器的this指向同一個類中,不同參數列表的另外一個構造器,我們看看下面的代碼:



















在上面的代碼中,有2個不同參數列表的構造器。第一個構造器,給類的成員name賦值,第二個構造器,調用第一個構造器,給成員變量name一個初始值 "John/Mary Doe".
在構造器中,如果要使用關鍵字this,那么,必須放在第一行,如果不這樣,將導致一個編譯錯誤。
在一個構造方法中只能調用一次其它的構造方法,并且調用構造方法的語句必須是第一條語句。
"super"的用法
構造器和方法,都用關鍵字super指向超類,但是用的方法不一樣。方法用這個關鍵字去執行被重載的超類中的方法。看下面的例子:
















在上面的例子中,使用super.getBirthInfo()去調用超類Mammal中被重載的方法。
構造器使用super去調用超類中的構造器。而且這行代碼必須放在第一行,否則編譯將出錯。看下面的例子:











在上面這個沒有什么實際意義的例子中,構造器 Child()包含了 super,它的作用就是將超類中的構造器SuperClassDemo實例化,并加到 Child類中。
編譯器自動加入代碼 ,當我們寫一個沒有構造器的類,編譯的時候,編譯器會自動加上一個不帶參數的構造器。
現在具體介紹一下構造方法的幾種用法:
類的繼承機制使得子類可以使用父類的功能(即代碼),并且子類也具有父類的類型。下面介紹類在繼承關系上的初始化的順序問題。
示例1:



















輸出結果: SuperClass constructor
SubClass constructor
實例2



















在JDK下編譯此程序不能成功。正如上例中說的:程序在初始化子類時先要尋找其父類的默認構造方法,結果沒找到,那么編譯自然不能通過。
解決這個問題有兩個辦法:
1.在父類中增加一個默認構造方法。
2.在子類的構造方法中增加一條語句:super(str); 且必須在第一句。
這兩種方法都能使此程序通過編譯,但就本程序來說運行結果卻不相同。
第1種方法的運行結果是:
Sub with a string.
第2種方法的運行結果是:
Super with a string.
Sub with a string.
第2種解決方法實際上是指定編譯器不要尋找父類的默認構造方法,而是去尋找帶一個字符串為參數的構造方法。
下面介紹對象的初始化順序問題。
示例3:



























輸出結果:
Test main() start...
one-1
one-2
one-3
two
在main()方法中實例化了一個Two類的對象。但程序在初始化Two類的對象時,并非先調用Two類的構造方法,而是先初始化Two類的成員變量。這里Two類有3個成員變量,它們都是One類的對象,所以要先調用3次One類的相應的構造方法。最后在初始化Two類的對象。
即在創建對象時,對象所在類的所有數據成員會首先進行初始化,如果其中的成員變量有對象,那么它們也會按照順序執行初始化
示例4:






























輸出結果:
Test main() start...
one-3
one-1
one-2
two-1
------------
one-1
one-2
two-2
如果一個類中有靜態對象,那么它會在非靜態對象前初始化,但只初始化一次。非靜態對象每次調用時都要初始化。
實例5































輸出結果:
one-3
one-1
one-2
two-3
Test main() start...
one-1
one-2
two-1
------------
one-1
one-2
two-2
程序中主類的靜態變量會在main()方法執行前初始化。結果中只輸出了一次one-3,這也說明:如果一個類中有靜態對象,那么它會在非靜態對象前初始化,但只初始化一次。非靜態對象每次調用時都要初始化。
實例6




























輸出結果:
Test main() start...
one-2
one-3
Two.i = 0
不僅第1次創建對象時,類中所有的靜態變量要初始化,第1次訪問類中的靜態變量(沒有創建對象)時,該類中所有的靜態變量也要按照它們在類中排列的順序初始化。
初始化的順序包括構造方法調用的順序如下:
1.主類的靜態成員首先初始化。
2.主類的超類的構造方法按照從最高到最低的順序被調用。
3.主類的非靜態對象(變量)初始化。
4.調用主類的構造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