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o緣來是你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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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雷少
          摘自:http://tech.sina.com.cn/s/s/2006-07-19/092742374.shtml


          ????????對于這個系列里的問題,每個學(xué)Java的人都應(yīng)該搞懂。當(dāng)然,如果只是學(xué)Java玩玩就無所謂了。如果你認(rèn)為自己已經(jīng)超越初學(xué)者了,卻不很懂這些問題,請將你自己重歸初學(xué)者行列。內(nèi)容均來自于CSDN的經(jīng)典老貼。

          問題一:我聲明了什么!

          String s = "Hello world!";

          許多人都做過這樣的事情,但是,我們到底聲明了什么?

          回答通常是:一個String,內(nèi)容是“Hello world!”。

          這樣模糊的回答通常是概念不清的根源。如果要準(zhǔn)確的回答,一半的人大概會回答錯誤。

          這個語句聲明的是一個指向?qū)ο蟮囊茫麨椤皊”,可以指向類型為String的任何對象,目前指向"Hello world!"這個String類型的對象。

          這就是真正發(fā)生的事情。

          我們并沒有聲明一個String對象,我們只是聲明了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變量

          所以,如果在剛才那句語句后面,如果再運行一句:

          String string = s;

          我們是聲明了另外一個只能指向String對象的引用,名為string,并沒有第二個對象產(chǎn)生,string還是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也就是,和s指向同一個對象。


          問題二:"=="和equals方法究竟有什么區(qū)別?

          • “==”操作符專門用來比較變量的值是否相等。

          比較好理解的一點是:

          int a=10;
          int b=10;

          則a==b將是true。

          但不好理解的地方是:

          String a=new String("foo");
          String b=new String("foo");

          則a==b將返回false。

          根據(jù)前一帖說過,對象變量其實是一個引用,它們的值是指向?qū)ο笏诘膬?nèi)存地址,而不是對象本身

          a和b都使用了new操作符,意味著將在內(nèi)存中產(chǎn)生兩個內(nèi)容為"foo"的字符串,既然是“兩個”,它們自然位于不同的內(nèi)存地址。

          a和b的值其實是兩個不同的內(nèi)存地址的值,所以使用"=="操作符,結(jié)果會是false。

          誠然,a和b所指的對象,它們的內(nèi)容都是"foo",應(yīng)該是“相等”,但是==操作符并不涉及到對象內(nèi)容的比較。

          • 對象內(nèi)容的比較,正是equals方法做的事。

          看一下Object對象的equals方法是如何實現(xiàn)的:

          boolean equals(Object o)
          {
          ??????? return this==o;
          }

          Object對象默認(rèn)使用了==操作符。

          所以如果你自創(chuàng)的類沒有覆蓋equals方法,那你的類使用equals和使用==會得到同樣的結(jié)果。

          同樣也可以看出,Object的equals方法沒有達(dá)到equals方法應(yīng)該達(dá)到的目標(biāo):比較兩個對象內(nèi)容是否相等。

          因為答案應(yīng)該由類的創(chuàng)建者決定,所以O(shè)bject把這個任務(wù)留給了類的創(chuàng)建者。

            看一下一個極端的類:

          Class Monster{
          private String content;
          ...
          boolean equals(Object another){ return true;}
          }

          覆蓋了equals方法。這個實現(xiàn)會導(dǎo)致無論Monster實例內(nèi)容如何,它們之間的比較永遠(yuǎn)返回true。

          所以當(dāng)你是用equals方法判斷對象的內(nèi)容是否相等,請不要想當(dāng)然。

          因為可能你認(rèn)為相等,而這個類的作者不這樣認(rèn)為,而類的equals方法的實現(xiàn)是由他掌握的。

          如果你需要使用equals方法,或者使用任何基于散列碼的集合(HashSet,HashMap,HashTable),請察看一下java doc以確認(rèn)這個類的equals邏輯是如何實現(xiàn)的。

          問題三:String到底變了沒有?

          沒有。因為String被設(shè)計成不可變(immutable)類,所以它的所有對象都是不可變對象。

          請看下列代碼:

          String s = "Hello";
          s = s + " world!";

          s所指向的對象是否改變了呢?

          從本系列第一篇的結(jié)論很容易導(dǎo)出這個結(jié)論。

          我們來看看發(fā)生了什么事情。

          在這段代碼中,s原先指向一個String對象,內(nèi)容是"Hello",然后我們對s進行了+操作。

          那么s所指向的那個對象是否發(fā)生了改變呢?

          答案是沒有。

          這時,s不指向原來那個對象了,而指向了另一個String對象,內(nèi)容為"Hello world!",原來那個對象還存在于內(nèi)存之中,只是s這個引用變量不再指向它了。

          通過上面的說明,我們很容易導(dǎo)出另一個結(jié)論,如果經(jīng)常對字符串進行各種各樣的修改,或者說,不可預(yù)見的修改,那么使用String來代表字符串的話會引起很大的內(nèi)存開銷。

          因為String對象建立之后不能再改變,所以對于每一個不同的字符串,都需要一個String對象來表示。

          這時,應(yīng)該考慮使用StringBuffer類,它允許修改,而不是每個不同的字符串都要生成一個新的對象。并且,這兩種類的對象轉(zhuǎn)換十分容易。

          同時,我們還可以知道,如果要使用內(nèi)容相同的字符串,不必每次都new一個String。

          例如我們要在構(gòu)造器中對一個名叫s的String引用變量進行初始化,把它設(shè)置為初始值,應(yīng)當(dāng)這樣做:

          public class Demo {
          private String s;
          ...
          public Demo {
          s = "Initial Value";
          }
          ...
          }

          而非

          s = new String("Initial Value");

          后者每次都會調(diào)用構(gòu)造器,生成新對象,性能低下且內(nèi)存開銷大,并且沒有意義。

          因為String對象不可改變,所以對于內(nèi)容相同的字符串,只要一個String對象來表示就可以了。

          也就說,多次調(diào)用上面的構(gòu)造器創(chuàng)建多個對象,他們的String類型屬性s都指向同一個對象。

          上面的結(jié)論還基于這樣一個事實:對于字符串常量,如果內(nèi)容相同,Java認(rèn)為它們代表同一個String對象。

          而用關(guān)鍵字new調(diào)用構(gòu)造器,總是會創(chuàng)建一個新的對象,無論內(nèi)容是否相同。

          至于為什么要把String類設(shè)計成不可變類,是它的用途決定的。

          其實不只String,很多Java標(biāo)準(zhǔn)類庫中的類都是不可變的。

          在開發(fā)一個系統(tǒng)的時候,我們有時候也需要設(shè)計不可變類,來傳遞一組相關(guān)的值,這也是面向?qū)ο笏枷氲捏w現(xiàn)。

          不可變類有一些優(yōu)點,比如因為它的對象是只讀的,所以多線程并發(fā)訪問也不會有任何問題。

          當(dāng)然也有一些缺點,比如每個不同的狀態(tài)都要一個對象來代表,可能會造成性能上的問題。

          所以Java標(biāo)準(zhǔn)類庫還提供了一個可變版本,即StringBuffer

          問題四:final關(guān)鍵字到底修飾了什么?

          final使得被修飾的變量"不變"。

          但是由于對象型變量的本質(zhì)是“引用”,使得“不變”也有了兩種含義:

          * 引用本身的不變

          * 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 引用本身的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final StringBuffer b=new StringBuffer("not immutable");
          a=b;//編譯期錯誤

          • 引用指向的對象不變:

          final StringBuffer a=new StringBuffer("immutable");
          a.append(" broken!"); //編譯通過

          可見,final只對引用的“值”(也即它所指向的那個對象的內(nèi)存地址)有效。

          它迫使引用只能指向初始指向的那個對象,改變它的指向會導(dǎo)致編譯期錯誤。

          至于它所指向的對象的變化,final是不負(fù)責(zé)的。

          這很類似==操作符:==操作符只負(fù)責(zé)引用的“值”相等,至于這個地址所指向的對象內(nèi)容是否相等,==操作符是不管的。

          理解final問題有很重要的含義。

          許多程序漏洞都基于此----final只能保證引用永遠(yuǎn)指向固定對象,不能保證那個對象的狀態(tài)不變。

          在多線程的操作中,一個對象會被多個線程共享或修改。

          一個線程對對象無意識的修改可能會導(dǎo)致另一個使用此對象的線程崩潰。

          一個錯誤的解決方法就是在此對象新建的時候把它聲明為final,意圖使得它“永遠(yuǎn)不變”。

          其實那是徒勞的。


          問題五:到底要怎么樣初始化!


          本問題討論變量的初始化,所以先來看一下Java中有哪些種類的變量。

          1. 類的屬性,或者叫值域
          2. 方法里的局部變量
          3. 方法的參數(shù)

          對于第一種變量,Java虛擬機會自動進行初始化。

          如果給出了初始值,則初始化為該初始值。

          如果沒有給出,則把它初始化為該類型變量的默認(rèn)初始值。

          int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0
          float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0.0f
          double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0.0
          boolean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false
          char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0(ASCII碼)
          long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0

          所有對象引用類型變量默認(rèn)初始值為null,即不指向任何對象。

          注意數(shù)組本身也是對象,所以沒有初始化的數(shù)組引用在自動初始化后其值也是null。

          對于兩種不同的類屬性,static屬性與instance屬性,初始化的時機是不同的。

          instance屬性在創(chuàng)建實例的時候初始化,static屬性在類加載,也就是第一次用到這個類的時候初始化。

          對于后來的實例的創(chuàng)建,不再次進行初始化。

          這個問題會在以后的系列中進行詳細(xì)討論。

          對于第二種變量,必須明確地進行初始化。

          如果再沒有初始化之前就試圖使用它,編譯器會抗議。

          如果初始化的語句在try塊中或if塊中,也必須要讓它在第一次使用前一定能夠得到賦值。

          也就是說,把初始化語句放在只有if塊的條件判斷語句中編譯器也會抗議。

          因為執(zhí)行的時候可能不符合if后面的判斷條件,如此一來初始化語句就不會被執(zhí)行了,這就違反了局部變量使用前必須初始化的規(guī)定。

          但如果在else塊中也有初始化語句,就可以通過編譯。

          因為無論如何,總有至少一條初始化語句會被執(zhí)行,不會發(fā)生使用前未被初始化的事情。

          對于try-catch也是一樣,如果只有在try塊里才有初始化語句,編譯不通過。

          如果在catch或finally里也有,則可以通過編譯。

          總之,要保證局部變量在使用之前一定被初始化了。

          所以,一個好的做法是在聲明他們的時候就初始化他們,如果不知道要初始化成什么值好,就用上面的默認(rèn)值吧!

          其實第三種變量和第二種本質(zhì)上是一樣的,都是方法中的局部變量。

          只不過作為參數(shù),肯定是被初始化過的,傳入的值就是初始值,所以不需要初始化。

          問題六:instanceof是什么東東?

          instanceof是Java的一個二元操作符,和==,>,<是同一類東東。

          由于它是由字母組成的,所以也是Java的保留關(guān)鍵字。

          它的作用是測試它左邊的對象是否是它右邊的類的實例,返回boolean類型的數(shù)據(jù)。

          舉個例子:

          String s = "I AM an Object!";
          boolean isObject = s instanceof Object;

          我們聲明了一個String對象引用,指向一個String對象,然后用instancof來測試它所指向的對象是否是Object類的一個實例,顯然,這是真的,所以返回true,也就是isObject的值為True。

          instanceof有一些用處。比如我們寫了一個處理賬單的系統(tǒng),其中有這樣三個類:

          public class Bill {//省略細(xì)節(jié)}
          public class Phone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細(xì)節(jié)}
          public class GasBill extends Bill {//省略細(xì)節(jié)}

          在處理程序里有一個方法,接受一個Bill類型的對象,計算金額。

          假設(shè)兩種賬單計算方法不同,而傳入的Bill對象可能是兩種中的任何一種,所以要用instanceof來判斷:

          public double calculate(Bill bill) {
          if (bill instanceof PhoneBill) {
          //計算電話賬單
          }
          if (bill instanceof GasBill) {
          //計算燃?xì)赓~單
          }
          ...
          }

          這樣就可以用一個方法處理兩種子類。

          然而,這種做法通常被認(rèn)為是沒有好好利用面向?qū)ο笾械亩鄳B(tài)性。

          其實上面的功能要求用方法重載完全可以實現(xiàn),這是面向?qū)ο笞兂蓱?yīng)有的做法,避免回到結(jié)構(gòu)化編程模式。只要提供兩個名字和返回值都相同,接受參數(shù)類型不同的方法就可以了:

          public double calculate(PhoneBill bill) {
          //計算電話賬單
          }

          public double calculate(GasBill bill) {
          //計算燃?xì)赓~單
          }

          所以,使用instanceof在絕大多數(shù)情況下并不是推薦的做法,應(yīng)當(dāng)好好利用多態(tài)。


          ?



          馬嘉楠
          jianan.ma@gmail.com

          posted on 2006-07-22 23:19 馬嘉楠 閱讀(543) 評論(4)  編輯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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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re: 每個Java初學(xué)者都應(yīng)該搞懂的六個問題
          2006-07-26 17:16 | Mma
          是這么回事, 但寫上"初學(xué)者"這三個字就顯得有些深奧了吧  回復(fù)  更多評論
            
          # re: 每個Java初學(xué)者都應(yīng)該搞懂的六個問題
          2006-08-22 10:38 | 游子
          植物鐘很有個性!

          歡迎您,第551 位訪問者^+^
          551,怎么你那篇sizeof會有1000多人看過呢?

            回復(fù)  更多評論
            
          # re: 每個Java初學(xué)者都應(yīng)該搞懂的六個問題
          2006-08-22 11:32 | 馬嘉楠
          這是我在網(wǎng)上找到的一段用來統(tǒng)計的代碼
          為什么會是這個結(jié)果,到底怎么計算的,我就不是太明白了
          呵呵@游子
            回復(fù)  更多評論
            
          # re: 每個Java初學(xué)者都應(yīng)該搞懂的六個問題
          2006-12-03 19:17 | asianeagle
          @Mma
          Good  回復(fù)  更多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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