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final總容易記混,現在記在下面:
final成員
當你在類中定義變量時,在其前面加上final關鍵字,那便是說,這個變量一旦被初始化便不可改變,這里不可改變的意思對基本類型來說是其值不可變,而對于對象變量來說其引用不可再變。其初始化可以在兩個地方,一是其定義處,二是在構造函數中,兩者只能選其


所 謂不可變類,是指當創建了這個類的實例后,就不允許修改它的屬性值。在JDK的基本類庫中,所有基本類型的包裝類,如Integer和Long類,都是不 可變類,java.lang.String也是不可變類。以下代碼創建了一個String對象和Integer對象,它們的值分別為“Hello”和 10,在程序代碼中無法再改變這兩個對象的值,因為Integer和String類沒有提供修改其屬性值的接口。

String s=new String("Hello");

Integer i=new Integer(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