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it/notify/synchronized
為了說清道理,我們用“圖書館借書”這個經典例子來作解釋。
一本書同時只能借給一個人。現在有一本書,圖書館已經把這本書借了張三。
在簡單的synchrnozed 同步機制下,李四如果想借,先要去圖書館查看書有沒有還回來。李四是個心急的人,他每天都去圖書館查;而張三看書看得慢,過了半個月才把書還回來,結果李四在這半個月里全都白跑了,浪費了不少交通車費
而如果使用wait/notify機制,李四就不用白忙了。他第一次去圖書館時發現書已借走,就回家靜靜等待(wait);張三把書還掉后,通知(notify)李四,李四去圖書館拿書即可。整個過程中,李四沒有白跑,沒浪費錢。
回到計算機世界:
書 -- 臨界資源,需互斥地訪問
張三,李四 -- 兩個競爭的線程
坐車去圖書館查書 -- 輪詢
車費 -- CPU空間
等待 -- wait
通知下一個借書者 -- notify
也就是說,若使用簡單的synchonized機制實現互斥,會導致線程主動發起輪詢,若N次輪詢沒有成功,就產生了N次的CPU空間浪費;如果加上了 wait/notify機制,就可以避免這些無謂的輪詢,節省CPU的消耗。
附:
java,wait與notify的區別
wait與notify是java同步機制中重要的組成部分。結合與synchronized關鍵字使用,可以建立很多優秀的同步模型。
synchronized(this){}等價與public synchronized void method(){.....}
同步分為類級別和對象級別,分別對應著類鎖和對象鎖。類鎖是每個類只有一個,如果static的方法被synchronized關鍵字修飾,則在這個方法被執行前必須獲得類鎖;對象鎖類同。(static synchronized是類級別的,非static的synchronized和synchronized塊都是對象級別的,即作用在同一new出來的對象上)
首先,調用一個Object的wait與notify/notifyAll的時候,必須保證調用代碼對該Object是同步的,也就是說必須在作用等同于synchronized(obj){......}的內部才能夠去調用obj的wait與notify/notifyAll三個方法,否則就會報錯:
java.lang.IllegalMonitorStateException: current thread not owner
在調用wait的時候,線程自動釋放其占有的對象鎖,同時不會去申請對象鎖。當線程被喚醒的時候,它才再次獲得了去獲得對象鎖的權利。
所以,notify與notifyAll沒有太多的區別,只是notify僅喚醒一個線程并允許它去獲得鎖,notifyAll是喚醒所有等待這個對象的線程并允許它們去獲得對象鎖,只要是在synchronied塊中的代碼,沒有對象鎖是寸步難行的。其實喚醒一個線程就是重新允許這個線程去獲得對象鎖并向下運行。 順便說一下notifyall,雖然是對每個wait的對象都調用一次notify,但是這個還是有順序的,每個對象都保存這一個等待對象鏈,調用的順序就是這個鏈的順序。其實啟動等待對象鏈中各個線程的也是一個線程,在具體應用的時候,需要注意一下。
當線程A獲得了obj鎖后,發現條件condition不滿足,無法繼續下一處理,于是線程A就wait()。
在另一線程B中,如果B更改了某些條件,使得線程A的condition條件滿足了,就可以喚醒線程A:
synchronized(obj) {condition = true;obj.notify();}
需要注意的概念是:
◆調用obj的wait(), notify()方法前,必須獲得obj鎖,也就是必須寫在synchronized(obj) {...} 代碼段內。
◆調用obj.wait()后,線程A就釋放了obj的鎖,否則線程B無法獲得obj鎖,也就無法在synchronized(obj) {...} 代碼段內喚醒A。
◆當obj.wait()方法返回后,線程A需要再次獲得obj鎖,才能繼續執行。
◆如果A1,A2,A3都在obj.wait(),則B調用obj.notify()只能喚醒A1,A2,A3中的一個(具體哪一個由JVM決定)。
◆obj.notifyAll()則能全部喚醒A1,A2,A3,但是要繼續執行obj.wait()的下一條語句,必須獲得obj鎖,因此,A1,A2,A3只有一個有機會獲得鎖繼續執行,例如A1,其余的需要等待A1釋放obj鎖之后才能繼續執行。
◆當B調用obj.notify/notifyAll的時候,B正持有obj鎖,因此,A1,A2,A3雖被喚醒,但是仍無法獲得obj鎖。直到B退出synchronized塊,釋放obj鎖后,A1,A2,A3中的一個才有機會獲得鎖繼續執行。
posted on 2013-01-15 17:24 計明敏 閱讀(235) 評論(0) 編輯 收藏 所屬分類: j2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