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m]?? http://birdshome.cnblogs.com/archive/2005/03/07/95931.html?
在面向對象編程語言中,對于this關鍵字我們是非常熟悉的。比如C++、C#和Java等都提供了這個關鍵字,雖然在開始學習的時候覺得比較難,但只要理解了,用起來是非常方便和意義確定的。JavaScript也提供了這個this關鍵字,不過用起來就比經典OO語言中要"混亂"的多了。
??? 下面就來看看,在JavaScript中各種this的使用方法有什么混亂之處?
??? 1、在HTML元素事件屬性中inline方式使用this關鍵字:




??? 我們一般比較常用的方法是在此使用:javascirpt: EventHandler(this),這樣的形式。不過這里其實可以寫任何合法的JavaScript語句,要是高興在此定義個類也可以(不過將會是個內部類)。這里的原理是腳本引擎生成了一個div實例對象的匿名成員方法,而onclick指向這個方法。
??? 2、用DOM方式在事件處理函數中使用this關鍵字:














????這時的EventHandler()方法中的this關鍵字,指示的對象是IE的window對象。這是因為EventHandler只是一個普通的函數,對于attachEvent后,腳本引擎對它的調用和div對象本身沒有任何的關系。同時你可以再看看EventHandler的caller屬性,它是等于null的。如果我們要在這個方法中獲得div對象引用,應該使用:this.event.srcElement。
??? 3、用DHTML方式在事件處理函數中使用this關鍵字:












????這里的this關鍵字指示的內容是div元素對象實例,在腳本中使用DHTML方式直接為div.onclick賦值一個EventHandler的方法,等于為div對象實例添加一個成員方法。這種方式和第一種方法的區別是,第一種方法是使用HTML方式,而這里是DHTML方式,后者腳本解析引擎不會再生成匿名方法。
??? 4、類定義中使用this關鍵字:













??? 這是JavaScript模擬類定義中對this的使用,這個和其它的OO語言中的情況非常的相識。但是這里要求成員屬性和方法必須使用this關鍵字來引用,運行上面的程序會被告知myName未定義。
????5、為腳本引擎內部對象添加原形方法中的this關鍵字:









??? 這里的this指代的是被添加原形的類的實例,和4中類定義有些相似,沒有什么太特別的地方。
??? 6、結合2&4,說一個比較迷惑的this關鍵字使用:






















????我就說說結果,頁面運行后會顯示:"division element",確定后點擊文字"division element",將會顯示:"undefined"。
??? 7、CSS的expression表達式中使用this關鍵字:




????????????????????height:?expression(this.parentElement.height);" >




??? 這里的this看作和1中的一樣就可以了,它也是指代div元素對象實例本身。
??? 8、函數中的內部函數中使用this關鍵字:













????運行結果顯示是:"Inner Name, Outer Name"。按我們在2中的講解,這里的結果如果是"Inner Name, undefined"似乎更合理些吧?但是正確的結果確實是前者,這是由于JavaScript變量作用域的問題決定的,詳細了解推薦參看"原來JScript中的關鍵字'var'還是有文章的"一文及回復。
????說了這么多JavaScript中this的用法,其實this最根本的特性還是和OO語言中的定義相吻合的。之所以有這么多看似混亂的使用方式,是因為JavaScript語言(解釋器和語言本身的內容)本身在實現上是遵循OO的(Object-based),連它的所有數據類型都是對象,也有Object這樣一個super Object。但是這個語言在運行上(runtime),就沒有遵循完備的OO特點,所以就出現了this的指代混亂。
????JavaScript里還有什么地方有this的使用呢?我暫時能想到的就這些了,歡迎討論補充。
posted on 2005-03-07 00:08 birdshome 閱讀(10825) 評論(22) ?編輯?收藏收藏至365Key 所屬分類: JScript&DHTML開發
評論
#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TrackBack]??回復??
Ping Back來自:blog.csdn.netDicky引用了該文章,地址:http://blog.csdn.net/applebbs/archive/2005/03/07/313121.aspx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第 6 條的例子里面也是上面說的 attachEvent 的原因。 可以通過給對象定義一個var _this = this;
來保存對對象的引用。下面在 attachEvent 里面都用 _this 代替 this 就能取到正確的值了。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http://www.cnblogs.com/rchen/archive/2005/03/02/111230.html#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你文章中的那個所謂的private屬性和方法這種叫法其實就是不對的,JavaScript本身就沒有提供這個概念。你所看到的效果,原理只和方法變量的作用域有關系,所以在prototype引入的方法中不能訪問x和privateFun()。#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birdshome, 謝謝指教。這個提法我原先是看的藍色理想上一個帖子的。也許這是一種誤解吧。#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http://2yue2.blogchina.com/可能是地域的原因吧,正是因為博客園太慢,我才在博客中國建立自己blog
歡迎提出批評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高人啊,請問如何用腳本對xml文件進行操作(需要用到this),兼容IE以及Mozilla?我在“無憂腳本”的帖子如下!
http://bbs.51js.com/viewthread.php?tid=49354&fpage=1&highlight=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因為我寫了一個腳本,對xml操作有若干函數,本來是利用eval來引用不同方法,函數如importXml(xml文件,函數名,函數參數) {...
eval(""+函數名+"(xmlDoc,"+函數參數+")");
...
}
可是eval太消耗資源,獨立寫載入xml函數又覺得浪費.況且一個xml文件如果可以使用多種方法,重復載入xml文件就更加愚蠢了.所以想利用this來構造對象.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那直接在ASPX頁面里使用THIS,那這里的THIS表示什么呢?<head>
<script>
if(this != top)
top.location.href="";
</script>
</head>
謝謝!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豬頭這里的this和aspx并無任何的關系,this就是頁面中的window對象。
你給的示例代碼的作用,是用來防止頁面被別人放入frame中。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http://www.crockford.com/javascript/private.html<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
function test1(){
this.a = "a";
function b(){
return this.a;
}
function c(){
return "aaa";
}
this.d= function(){
return this.a;
}
this.e = function(){
return c();
}
this.f = function(){
return b();
}
}
var d = new test1();
alert(d.d());
alert(d.e());
alert(d.f());
//-->
</script>
大哥能解釋一下為什么d.f()會返回undefined?
有人說在b()里this改變了,但我用constructor返回的卻是test1,我實在搞不清楚怎么回事了,還望指點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icyker我們知道,在JavaScript中變量的作用域只有全局和函數內兩種,在前面的文章的引用中有說明。所以在function test1中的this只能在test1中的函數調用內生效,示例代碼為:
function test1()
{
this.a = 'a';
function b()
{
return this.a;
}
b();
}
// b是一個內部函數,在var d=new test1()的d中是沒有成員方法b的
# ?re: JavaScript中this關鍵字使用方法詳解??回復??
http://www.crockford.com/javascript/private.html老大,你看了這篇文章了么,我就把b看成是test1的private方法,照道理他應該可以訪問test1的public變量a的,可這里就是行不通,我郁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