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mu in blogja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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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評論

          共9頁: 上一頁 1 2 3 4 5 6 7 8 9 下一頁 
          我還以為朋奕是在廣州呢,原來是在深圳啊,有空出來吃飯。
          朋奕有沒有聽說過,深圳有個正義的團體,叫“龍之劍”。
          呵呵搜了一下果然如此。其實偶的影響哪里有那么大,簡直不知道為什么baidu要怎么給面子。相同的搜索在google.cn上要排到第16。
          PJ帶了一個好消息給大家,這個問題Adobe的最新flashplayer9升級已經解決了,現在的問題是怎么讓大家全都升級到新版本上來。
          做得出卑劣無恥的事,就要經得起無窮無盡的無情的拷問。
          注:該惡意插件已經毀尸滅跡了,不過360的技術人員(emu從下載地址中猜測的)在發現該插件的時候做了個很漂亮的屏幕錄制,帥啊:

          http://dl.360safe.com/yahoo-kill.rar

          雅虎助手,你這么下作,能怪別人說你是流氓嗎?
          re: Web表格打印頁面的生成 emu 2006-11-09 01:27  
          實際應用當中,就要考慮行高是否真的這么自由,分行是否真的這么不可接受了了。比如說,行高超過了一頁怎么辦,不得不分行的時候是否還需要保持每頁的表頭表腳,不用樣式而用腳本的話,表頭表腳要如何正確的呈現?

          <HTML>
          <HEAD>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function pageSetup(){try{WB.ExecWB(8,1)}catch(e){alert("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此功能")}}
          function preview(){try{WB.ExecWB(7,1)}catch(e){alert("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此功能")}}
          </SCRIPT>
          <style>
          td, th{border-bottom:1px solid black;width:70px}
          thead{display:table-header-group}
          tfoot{display:table-footer-group}
          </style>
          </HEAD>
          <BODY>
          <OBJECT classid=CLSID:8856F961-340A-11D0-A96B-00C04FD705A2 height=0 id=WB width=0 VIEWASTEXT></OBJECT>
          <TABLE cellspacing=0 align=center border=1>
          <thead><th> 姓 名 </th><th> 地 址 </th><th> 籍 貫 </th><th>畢業學校</th><th> 年 齡 </th><th> 性 別 </th><th> 婚 否 </th></thead>
          <tbody align=center>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document.write("<tr>");
          for(var j=0;j<7;j++)
          document.write("<td>"+(new Array(10).join("有可能在某一表格行中間分頁在某一表格行中間分頁"))+"</td>");
          document.write("</tr>");
          </SCRIPT>
          </tbody>
          <tfoot><th colspan=7 align=center style="width:100%">這 是 一 個 測 試</th></tfoot>
          </TABLE>
          </BODY>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preview();
          </SCRIPT>
          </HTML>
          re: Web表格打印頁面的生成 emu 2006-11-08 02:25  
          這個例子在firefox下面使用的時候頁腳有顯示不完整的現象。不知道是否firefox的打印預覽功能的bug。為tbody添加上display: table-row-group樣式后有一些改觀但是沒有完全解決。
          re: Web表格打印頁面的生成 emu 2006-11-08 02:18  
          1、如果把整個表格放在一頁,在打印時再自動分頁,則有可能在某一表格行中間分頁,而且只能有一個表格頭,不能每頁一個,因為你不知道會在哪里分頁;
          2、如果按照固定的行數分頁,由于每行的高度不一樣,就會造成有的頁不能填滿,有的卻太滿自動分頁了。

          ie在打印的時候不但可以在每頁自動添加,還可以自動添加表腳,當然還可以自動判斷長度分頁,實現這些都不需要半點腳本。請看這個例子(使用了內置打印控件來預覽,如果被瀏覽器禁止了需要手工使用打印預覽功能或者打印出來)

          <HTML>
          <HEAD>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function pageSetup(){try{WB.ExecWB(8,1)}catch(e){alert("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此功能")}}
          function preview(){try{WB.ExecWB(7,1)}catch(e){alert("您的瀏覽器不支持此功能")}}
          </SCRIPT>
          <style>
          td,th{border-bottom:1px solid black;width:70px}
          thead{display:table-header-group}
          tfoot{display:table-footer-group}
          </style>
          </HEAD>
          <BODY>
          <OBJECT classid=CLSID:8856F961-340A-11D0-A96B-00C04FD705A2 height=0 id=WB width=0 VIEWASTEXT></OBJECT>
          <TABLE cellspacing=0 align=center>
          <thead><th> 姓 名 </th><th> 地 址 </th><th> 籍 貫 </th><th>畢業學校</th><th> 年 齡 </th><th> 性 別 </th><th> 婚 否 </th></thead>
          <tbody align=center>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
          var n=100;
          for(var i=0;i<n;i++){
          document.write("<tr>");
          for(var j=0;j<7;j++)
          document.write("<td>"+Math.round(Math.random()*10000)+
          (Math.random()>.05?"":"<br>"+Math.round(Math.random()*10000))+
          (Math.random()>.02?"":"<br>"+Math.round(Math.random()*10000))+
          (Math.random()>.01?"":"<br>"+Math.round(Math.random()*10000))+
          "</td>");
          document.write("</tr>");
          }
          //-->
          </SCRIPT>
          </tbody>
          <tfoot><th colspan=7 align=center style="width:100%">這 是 一 個 測 試</th></tfoot>
          </TABLE>
          </BODY>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preview();
          </SCRIPT>
          </HTML>

          例子中特意使用腳本構造了隨機高度的行。
          offset指的就是signature出現在文件中的位置,相對于開始位置而言。
          re: vss真TMD是個爛貨 emu 2006-11-07 00:20  
          recursive和search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啊。說起爛軟件,誰能跟clearcase比爛?我現在好懷念用vss的日子啊。
          re: 百度又強了一回 emu 2006-11-03 14:08  
          嗯,事實上昨晚我還特地在網上考證了一番“GOOGLE對中文內容的收錄要比BAIDU慢一些”這個說法的來源的,初步考證的結果是這個說法基本上就只是一個說法,找不到任何事實支持。因此我才不得不把blogjava首頁的日志標題一一拿來baidu和google做實際對比。不管樓上認為有沒有道理,事實是怎么樣就是怎么樣,我也不會因為喜歡反對百度就顛倒黑白說google就是要比百度快。

          昨天一翻調查的結果是百度還是很誠實的吧對他負面的消息放在了搜索結果列表里面。在 http://www.baidu.com/s?wd=google+%B0%D9%B6%C8+%B8%FC%D0%C2%CB%D9%B6%C8&cl=3《百度的原罪—封殺Google的黑內幕》居然排第二,于是順手轉載了這篇文章。做人,原來是可以無恥到這樣的地步的……
          re: 百度又強了一回 emu 2006-11-02 23:28  
          不支持樓上這種沒根據的說法。就拿blogjava首頁上的日志來說,到emu發出這個回復的時候,《HttpClient POST 的 UTF-8 編碼問題》已經被google和baidu各收錄了一次,而更新一點的《從山丘錘王之死談Spring AOP中的引介(Introduction) 》則均未收錄,說明“中文內容google沒baidu更新快”這個說法不受支持。至于非中文內容嘛,就不說了。
          這里有人說table一無是處嗎?
          re: 走向而立之年 emu 2006-10-19 13:26  
          暈,怎么全是火星字啊?
          新蛋的做法不是太有技術含量了。關鍵就在它寫的 NeweggCookie 里面。每把一樣東西放進購物車,NeweggCookie就會長一截(在&符號前面一段會增長)。這個懂一點點web開發的都會了。
          re: Ajax:擁抱JSON,讓XML走開 emu 2006-10-07 12:15  
          >>我這篇文章從題目到結尾,都講的是在Ajax這個“小”領域里,前后臺之間的交互,JSON相對于XML有不可比擬的優勢,我并沒有說以后在哪都不需要XML了。

          真的如此嗎?

          >>現在的技術凡是跟XML扯上關系,再加上個概念做幌子,就像金裝了一樣,拽得不行。門外的人看得很是熱鬧,門里的人搖搖頭不外如是。
          @pear
          userdata可以在客戶端保存多達64k的數據,可以用來保存用戶信息、操作歷史、購物車,各種各樣的數據。在關掉瀏覽器后下次在此訪問此網頁的時候仍可以訪問。
          re: Ajax:擁抱JSON,讓XML走開 emu 2006-10-04 11:46  
          這個blog有個地方討厭的很,貼回復的時候出現 http:// 字樣就會自動多出些東西來……
          homepage:"http://www.jialing.net"">http://www.jialing.net"
          應該是 homepage:"http://www.jialing.net"

          博觀而約取,厚積而薄發,樓主的座右銘不錯。
          re: Ajax:擁抱JSON,讓XML走開 emu 2006-10-04 11:43  
          一邊說有道理,一邊刪了我一個回復……
          和你一樣,我也喜歡json。熱愛技術的人才接受不了別人在闡述自己熱愛的技術的時候漏洞百出,讓不了解的人以為這個技術如此而已。
          注意到你的修改了,不過我認為你的修改還是不對,這回不是語法問題了,而是和上面給出的xml沒有充分對照關系。而且json數據本身也失去了充分的自說明性,從{
          name:"Michael",
          email:"17bity@gmail.com",
          homepage:"http://www.jialing.net"
          }中如何可以看出這是一個friend的數據而不是一個學生或者客戶的數據呢?這樣你的json數據在和上面的xml相比的時候未免輸了半籌。其實昨天的friend屬性名是必要的,只是你沒有寫對而已。

          其實做一個討論技術的回復并不比寫一篇灌水的blog輕松。我一向認為一個認真嚴謹的回復是對作者辛勤碼字的尊重,而看到自己的作品被人無故刪除,不論是blog還是comment,都讓人感覺不那么舒服。

          <BODY>
          <xml id="xmldata">
          <contact>
          <friend>
          <name>Michael</name>
          <email>17bity@gmail.com</email>
          <homepage>http://www.jialing.net</homepage>
          </friend>
          <friend>
          <name>John</name>
          <email>john@gmail.com</email>
          <homepage>http://www.john.com</homepage>
          </friend>
          <friend>
          <name>Peggy</name>
          <email>peggy@gmail.com</email>
          <homepage>http://www.peggy.com</homepage>
          </friend>
          </contact>
          </xml>
          <SCRIPT LANGUAGE="JavaScript">
          <!--
          var jsondata = {contact:{friend:[
          {
          name:"Michael",
          email:"17bity@gmail.com",
          homepage:"http://www.jialing.net"
          },
          {
          name:"John",
          email:"john@gmail.com",
          homepage:"http://www.jobn.com"
          },
          {
          name:"Peggy",
          email:"peggy@gmail.com",
          homepage:"http://www.peggy.com"
          }
          ]}}
          alert(xmldata.selectSingleNode("contact/friend[2]/name").text)
          alert(jsondata.contact.friend[2].name)
          //-->
          </SCRIPT>
          </BODY>

          re: Ajax:擁抱JSON,讓XML走開 emu 2006-10-03 23:02  
          >>現在的技術凡是跟XML扯上關系,再加上個概念做幌子,就像金裝了一樣,拽得不行。
          xml早過了幼稚期了,樓主在講的是多少年前的歷史?

          >>門外的人看得很是熱鬧,門里的人搖搖頭不外如是。
          不知道樓主在門里站了多久了?xml的優點都了解了嗎?

          >>XML的作用是格式化數據內容。如果我們不用XML還有什么更好的方法嗎?這個答案是JSON。
          在某些情形下xml適合的數據包裝方法不等于就是“更好的方法”,json也不會總是惟一的“答案”。完全可以想像在某些更特殊的情形下,有比xml和json更適合的包裝方法。


          >>JSON VS XML

          >>可讀性
          >>JSON和XML的可讀性可謂不相上下,一邊是建議的語法,一邊是規范的標簽形式,很難分出勝負。
          還算公道

          >>可擴展性
          >>XML天生有很好的擴展性,JSON當然也有,沒有什么是XML能擴展,JSON不能的。
          不知道樓主對擴展性有什么理解?xml靈活到可以描述自身,json能整個json schema出來嗎?

          >>編碼難度
          >>XML有豐富的編碼工具,比如Dom4j、JDom等,JSON也有json.org提供的工具,但是JSON的編碼明顯比XML容易許多,即使不借助工具也能寫出JSON的代碼,可是要寫好XML就不太容易了。
          這就有失公允和混淆概念了。
          若是光論不借助工具要‘寫出’xml或者json,xml很可能比json更不容易犯錯。比如上面樓主寫錯的json例子,如果用xml寫估計就不會出錯。
          不過“比如Dom4j、JDom等,JSON也有json.org提供的工具”這寫主要都是解析json和xml的工具,而不只是“寫”json和xml的工具。真正的不借助工具解析json也是不行的,我們在javascript的運行環境里面不需要借助其他工具,是因為我們借助javascript解析引擎在做這個工作。

          >>解碼難度
          >>XML的解析得考慮子節點父節點,讓人頭昏眼花,而JSON的解析難度幾乎為0。這一點XML輸的真是沒話說。
          這就顛倒黑白了。xml的解析和json一樣都需要考慮子節點父節點,因為都是一樣的依賴于樹狀的數據結構,不能用json描述了一個簡單數據而用xml描述一個復雜的樹狀數據來胡亂比較吧。

          >>流行度
          >>XML已經被業界廣泛的使用,而JSON才剛剛開始,但是在Ajax這個特定的領域,未來的發展一定是XML讓位于JSON。到時Ajax應該變成Ajaj(Asynchronous JavaScript and JSON)了。

          不知道何以見得未來一定是xml讓位于json呢?
          這就叫多此一舉了,何不直接這樣呢:
          function isNum(param) {
          return !isNaN(parseFloat(param));
          }

          順便說一下,obj.property的值不但可以是null,false,0,也可以是undefined。這種情況下這個property也是存在的:
          var o={};
          o.a=undefined;
          for(var i in o) alert(typeof(o[i])=="undefined")
          主要是在我們希望進行大量運算又不希望堵塞用戶交互的情況下可以考慮這樣處理。不過就算現在沒有釘子,工具箱里有把榔頭也沒什么不好啊。
          樓上是過來打自己網站的廣告的?
          re: 關于方舟子的爭論 emu 2006-09-10 23:56  
          這就叫做廢話。因為方不是神,因此方說什么就都是錯的嗎?要批判一個人,拿出證據來,不要說空話,戴無憑無據的帽子。
          re: 個性化的QQ空間域名 emu 2006-09-02 23:17  
          瀏覽器問題有歷史原因,實在抱歉。敬請期待11月的版本,預計是qzone第一個支持firefox的版本。
          下個星期的資格賽說明是:
          The Qualification Round will be open from Tuesday, September 5, at 12:00 PM (noon) EDT (GMT/UTC -4) through Wednesday, September 6, at 12:00 PM (noon) EDT (GMT/UTC -4). During this 24-hour period, each competitor must complete one randomly generated problem set. All competitors will receive a score for their performance on that one problem set.

          如果你已經注冊參賽,在確認郵件的 PRACTICING FOR THE EVENT 一段中有關于賽前練手的信息,我收集的題目也可以用來練手。如果你還沒有注冊就抓緊注冊吧,不注冊是不能啟用competition arena來練手的。
          @BlueDavy

          強!
          @一農

          1 “有些時候無法改變服務器端網頁的編碼(例如獲取別的網站的天氣預報信息),在這種時候就只能在客戶端通過js做編碼的工作了,”

          這種情況下也無法通過客戶端(瀏覽器)來做js編碼(應為解碼),因為有跨域限制,雖然網頁可以用腳本設置document.domain,可是xmlhttp無法設置。如果用服務器程序建立http連接來獲取這些第三方數據的話,也應該用后臺服務器支持的解碼方法而不是自己編碼。

          其實只要服務器返回的數據頭聲明了
          <?xml version="1.0" encoding="gb2312"?>
          xmlhttp(request)控件應該就可以正確解碼了。

          編碼可以參考一下:
          http://www.aygfsteel.com/emu/articles/31283.html
          http://www.aygfsteel.com/emu/articles/31756.html
          嗯,不只haskell,很多動態語言都支持這樣做。原作者起了《你的編程語言可以這樣做嗎》這個標題其實并不是這篇文章的真正價值所在,我譯這篇文章也不是因為原作者可以把語言的初級技巧玩得轉,而是因為這是一篇map/reduce模型的示范。
          將函數或者函數指針當成對象或者數據來靈活運用,除了在map/reduce這樣的模式下可以用,我們在用command模式開發的時候也很有用,在做ajax開發的時候也用這樣的手段來設計異步調用的回調隊列。
          感謝farmer推薦這篇文章。這篇文章最有意思的地方不是關于函數式編程(那些都是入門基本功了),而是一個漂亮的用函數式編程語言實現map/reduce模式的javascript示范,真經典!
          @lingate
          是在本機測試的,這只是個粗略的測試,目的是定性的比較兩個版本的tomcat的性能優劣,而不是想要精確的得知性能差異的數值,因此沒有過多的考慮資源問題。假如資源是問題的話,對于兩個版本的tomcat他們面臨的也是相同的問題,事實上比較快的tomcat會更吃虧(對它來說因為jmeter的測試請求會發起的更頻繁,占用更多的資源),因此排除了資源問題對我的測試結果影響不大。
          有時我們也利用臨時函數調用來制造調用堆棧,以此臨時保護數據:

          for(var i=1;i<4;i++) (function(i){setTimeout(function(){alert(i)},100)})(i);

          剛開始看到這樣的代碼的難免有點暈……
          re: Comet emu 2006-07-20 11:31  
          鏈接數量其實對我們不是問題了。但是用xmlhttp/xmlhttprequest的話,鏈接是必須要斷掉的。gmail的chat功能確實比較神奇。
          呵呵,有用框架的高手、寫框架的高手和不用框架的高手的。
          json我通常直接通過script來引用,而不是通過xmlhttp(request)來獲取,這樣需要做的事情更少。這個話題上和meizz有過一些討論,不過這是另一個話題了,一篇日志中不可能什么都講的。
          江江在說火星話?
          re: Ajax還是Ajah,這是個問題 emu 2006-07-15 14:34  
          這個跟ajax沒用關系了,在yyy.asp上可一通過referrer獲得發出頁面的地址信息來分析(在服務器端和瀏覽器端獲得的方式有點區別),不過更好的做法應該是顯式的傳遞參數:
          http://yyy.asp?title=xxx
          唉,onestab的網站停很久了。那篇文章其實現在到處搜的到了,我也推薦給很多人看的。
          呵呵要是回復都管一頓,emu的積分排行恐怕很快就可以超過白衣了。不過要是白衣大哥真的賞臉,多管幾頓又有何妨?
          re: 求救 emu 2006-06-28 11:10  
          檢查過使用了哪個類裝載器(ClassLoader)沒有?
          re: 解析csv格式的java函數 emu 2006-06-14 14:22  
          應網友的要求又用javascript實現了一個。用了正則雖然編碼方便一些,但是難以描述錯誤的格式,所以只能處理結構正確的csv了,而且某些特殊的情況下也有可能解析錯誤:

          var st = 'asdf,"""asd,fgg""","asd""fgh","as""d,f""gh",ab cd ef\nasdf,"asd"",""fgg","asd""fgh","as""d,f""gh",ab cd ef\nasdf,"asd,fgg","asd""fgh","as""d,f""gh",ab cd ef';

          st = st.replace(/([^,])""([^,])/g,"$1$quote;$2")
          st = st.replace(/""/g,"$quote;")
          st = st.replace(/,"/g,",$left;")
          st = st.replace(/",/g,"$right;,")
          var ar = st.split("\n");
          var result = [];
          for(var i=0;i<ar.length;i++){
          var a= ar[i].split(",");
          for(var j=0;j<a.length;j++){
          if(/\$left;/.test(a[j]) && !(/\$right;/.test(a[j]))){
          a[j]=a[j]+","+a[j+1];
          a.splice(j+1,1);
          j--;
          }else{
          a[j]=a[j].replace(/(\$left;)|(\$right;)/g,"").replace(/\$quote;/g,'"');
          }
          }
          result[i]= a;
          }
          document.write("<table border=1>")
          for(var i=0;i<result.length;i++){
          document.write("<tr>");
          for(var j=0;j<result[i].length;j++)
          document.write("<td>"+result[i][j]+"</td>");
          document.write("</tr>");
          }
          document.write("</table>")
          re: Comet emu 2006-06-08 10:02  
          謝謝樓上的建議和推薦。
          對于普通的web服務器,確實是難以同時維持大數目的鏈接的,以前的推模型的聊天室一般都只支持幾十人。不過我們在采用這種技術的時候是采用了專門設計的高性能服務器來專門維持鏈接和轉發數據,因此可以做到支持非常大量的同時鏈接數(據IM部門的同事說一臺服務器幾十萬以上)。
          re: Ajax 裸奔之一 emu 2006-05-30 13:26  
          歡迎轉載,請注明出處就可以了。
          好文!
          不過這里的“內存溢出”似乎應該是“內存泄漏”。
          re: 關于方舟子的爭論 emu 2006-05-15 14:07  
          是的,奧卡姆剃刀并不是任何形式的公理還是原理,只是一個在不同的原理之間取舍的指南而已,沒有任何東西來保證它的取舍結果是正確的,更何況有的時候哪個原理更加“簡單”也是見仁見智的。所以你不認可這樣的取舍標準或者在這個剃刀原則之下做出了和其它人不同的選擇都是可以理解的。

          朋奕“既然不能證明沒有就不能判定沒有”這句話應該是順著上面某個高人的“看不見的就不承認,就認為不存在,就認為是唯心的,理論何在?”這句質疑而發的。本來對這位神龍見首不見尾的高人的謬論emu已經沒有很大的興趣去辯駁了,不過既然朋奕將其延伸到了哲學層面,emu只好繼續為其證偽了。

          >>看不見的就不承認,就認為不存在,就認為是唯心的,理論何在?
          這其實是對當今科學的誣蔑。現在理論和天文物理科學的最前沿上就有大量的研究方向是基于現在看不見,甚至理論上也永遠看不見的科學假設的基礎上開展的,舉一些具體的例子:
          黑洞:這是理論上也永遠不能看見的物理實體,現在沒有什么嚴肅的科學家懷疑其存在了吧?
          多宇宙理論、夸克理論,弦/超弦理論,多維空間,蟲洞:這都是理論上無法直接驗證其存在的理論,雖然存在一些爭議,但是都是嚴肅的物理學假設,有利于解決諸多物理現象,現在也沒有多少科學家會輕率的去否定他們,或者認為他們是“維心的”。
          當年的“以太”:以前為了解釋光的傳播,科學家提出過一個“以太”假設,后來被試驗證偽了。我們是輕率的由于“看不見”就認為它是“不存在”、“維心”或者“偽”的嗎?不是的,只是在科學發展的道路上又一個被淘汰的假設而已。現在為了解釋星系的旋轉速度(看起來似乎轉的太快了)我們又提出了“暗物質”假設,科學家們有沒有因為“看不見的就不承認,就認為不存在,就認為是唯心的”呢?這恰是現在最熱門的研究方向之一。

          既然某高人的高論根本就是不顧事實的造謠和人身攻擊,朋奕何必將其發揮到那么高的層面上來加以討論呢?
          re: Google搜索結果頁面的bug emu 2006-05-08 17:29  
          我的理解是,如果一個bug不影響用戶的正常使用,甚至不被用戶注意到,那么并不是一定要修復的,如果一個bug的修復代價太高(比如實時同步上萬臺服務器的數據)而不修復的代價很小(只有emu之流跳出來抱怨兩句),那么也是不值得修復的。
          其實我們在做系統的時候有時不得不做這樣的妥協。

          搜索引擎之間的數據似乎是不保密的吧:
          http://www.google.com/search?num=100&hl=zh-CN&newwindow=1&q=%E7%99%BE%E5%BA%A6%E7%9F%A5%E9%81%93&btnG=%E6%90%9C%E7%B4%A2&lr=

          http://www.baidu.com/s?ie=gb2312&bs=google&sr=&z=&cl=3&f=8&wd=Google+%D7%CA%D1%B6+%D6%D0%B9%FA%B0%E6&ct=0

          re: 關于方舟子的爭論 emu 2006-05-08 17:19  
          我進行這些討論,是希望可以辨明誰是誰非,誰在撒謊造假,而不是為了捧誰貶誰。朋奕兄所言拆臺云云,emu實在不解。

          現在畢竟不是哥白尼的那個年代了,偽科學也正因此才有了大把機會可以橫行。不過是否偽科學,在這個年代并不向朋奕兄所以為的那么難以判定。

          “既然不能證明沒有就不能判定沒有”這話聽起來不錯,但是我們更經常反問的是:我們需要這個假設嗎?也就是說如果不能證明有,那么為什么要認為有呢?在這個問題上,建議朋奕兄了解一下奧卡姆剃刀。我喜歡的是它的一個強形式:如果你有兩個原理,它們都能解釋觀測到的事實,那么你應該使用簡單的那個,直到發現更多的證據。

          作為一個氣功,emu的一個內行的朋友的評論發愣功是容易出偏的氣功。作為一門宗教,發愣功的世界觀源自佛教的世界觀,不過自己添了太多作料進去,壞了味道,如果說早期和小乘佛教有點關系的話,那么后期就堪稱邪教了。
          re: DiskDefrag(賽前模擬題) emu 2006-04-29 11:55  
          注意到,下一狀態并不是唯一的,對于已知的S[i],所有的S[i+1]中的最小值也不一定就是我們到達S[n]的一個必經之途,關鍵問題不在于對一個已知的S[i]和S[i+1]怎么取得最小操作次數,而在于,在若干個S[i+1]狀態中那個能讓我們的S[n]得到最小值呢?
          re: 關于方舟子的爭論 emu 2006-04-28 15:07  
          這位先生信口胡說,天花亂墜,佩服佩服。那些老生常談emu就不一一辯駁了,打蛇打七寸,他既然敢拉兩位諾貝爾獎的虎皮來做自己的大旗(好大的來頭哦!),emu就勉為其難揭穿他一把:

          >> 在人體上大腦在思考問題時會發出一中物質,這已經是被現有的科學探測到了,是一種腦電波的形式。就是說人在想問題的時候,會從大腦發出一種腦電波在向外擴散。那你說腦電波他是不是物質,不是物質怎么會被儀器探測到?如果是物資那他是不是人的大腦思想發出的,那他不就是人精神上發出的么。所以實驗證明在業界一直爭論不休的物質是第一性的還上精神是第一性的問題其實都錯了。實驗表明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
          >> 獲得上述論證的美國物理學家查德-阿克塞爾和琳達-巴克成獲得了本年11月末在瑞典召開的諾貝爾頒獎典禮中的終身成就自然科學獎。這是諾貝爾獎中最高榮譽,歷史上僅5人獲此獎項。

          事實是什么樣的呢。不要低估emu做google調查的能力。所謂的“美國物理學家查德-阿克塞爾和琳達-巴克成”其實就是諾貝爾獎獲得者,美國生理學和醫學家Richard Axel和Linda B.Buck。順便認一下真人長的什么模樣:

             


          他們獲得諾貝爾獎的科學成就在這個地方有些介紹:

          http://cmbi.bjmu.edu.cn/news/report/2004/nobel2004/index.htm

          >>瑞典時間10月4日,瑞典卡羅林斯卡醫學院和瑞典皇家科學院宣布了本年度諾貝爾醫學生理學獎的歸屬。美國科學家Richard Axel和Linda B.Buck因為在氣味受體和嗅覺系統的研究貢獻而一同分享了今年的生理學醫學獎。
          >>在人類諸種感覺中,嗅覺產生機理一直是最難解開的謎團之一。兩位獲獎者清楚地闡明了人類嗅覺系統的工作方式。氣味的物質首先與氣味受體結合,氣味受體位于鼻上皮的氣味受體細胞中。氣味受體被氣味分子激活后,氣味受體細胞就會產生電信號傳輸到大腦嗅球的微小區域中,并進而傳至大腦其他區域。由此,人就能有意識地感受到氣味,并在另一個時候想起這種氣味。人體約有1000個基因用來編碼氣味受體細胞膜上的不同氣味受體,這占人體基因總數的約3%。人的嗅覺系統具有高度“專業化”的特征,每個氣味受體細胞會對有限的幾種相關分子作出反應。盡管氣味受體只有約1000種,但它們可以產生大量的組合,形成大量的氣味模式,這也就是人們能夠辨別和記憶約1萬種不同氣味的基礎。

          居然把自己發明的理論隨便往諾貝爾獎獲得者頭上栽贓,真是無恥之尤!這位先生的其它言論是否值得一看,大家心里有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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