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投資基金(Venture Capital Funds)主要有兩個來源:機構(Institutes)和非常有錢的個人。比如哈佛大學和斯坦福大學的基金會就屬于前者。當然,為了讓投資者放心,風險投資公司自己也會拿出些錢一起投資。

風險投資基金一般是由風險投資公司出面,邀集包括自己在內的不超過 499 位投資者(和投資法人),組成一個有限責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 LLC)。為了避稅,在美國融資的基金一般注冊在特拉華州,在世界上其它地區融資的基金注冊在開曼群島(Cayman Islands)或者是巴哈馬(Bahamas)等無企業稅的國家和地區(如果讀者創業時遇到一個注冊在加州或紐約的美國基金,那一定是遇到騙子了)。為什么不能超過 499 人呢?因為根據美國法律規定,一旦一個公司的股東超過五百人,就必須像上市公司那樣公布自己的財務情況和經營情況。而風險投資公司不希望外界了解自己投資的去處和資金的運作,以及在所投資公司所占的股份等細節,一般選擇不公開財務和經營情況,因此股東不能超過五百人。每一輪基金融資開始時,風投公司要到特拉華等地注冊相應的有限責任公司,在注冊文件中必須說好最高的融資金額、投資的去處和目的。風險投資公司會定一個最低投資額,作為每個投資人參與這一期投資的條件。 比如紅杉風投一期融資常常超過十億美元,它會要求每個投資人至少投入兩百萬美元。顯然,這只有機構和非常富有的個人才能拿得出。

風險投資公司每一次融資便成立一個有限責任公司,它的壽命從資金到位開始(Close Fund)到所有投資項目要么收回投資、要么關門結束,通常需要十年時間,前幾年是投入,后幾年是收回投資。一個風險投資公司通常定期融資,成立一期期的風險基金。基金為全體投資人共同擁有。風險投資公司自己扮演一個稱作總合伙人的角色(General Partner),其它投資者稱為有限合伙人(Limited Partner)。總合伙人除了拿出一定資金外,同時管理這一輪風險基金。有限合伙人參與分享投資回報但是不參加基金的決策和管理。這種所有權和管理權的分離,能保證總投資人能夠獨立地、不受外界干擾地進行投資。為了監督總投資人的商業操作和財務,風投基金要雇一個獨立的財務審計顧問和總律師(Attorney in General),這兩個人(或者公司)不參與決策。風險投資比炒股要兇險得多,一旦出錯,基本上是血本無歸。為了減少和避免錯誤的決策,同時替有限合伙人監督總投資人的投資和資本運作,一個風投基金需要有一個董事會(Board of Directors)或者顧問委員會(Board of Advisors)。這些董事和顧問們要么是商業界和科技界的精英,要么是其它風險投資公司的投資人。他們會參與每次投資的決策,但是決定由總投資人來做。

風險投資基金的總合伙人的法人代表和基金經理們一般都是非常懂技術的人,很多人是技術精英出身,很多人自己還成功創辦過科技公司。比如被稱為世界風投之王的約翰.多爾(John Doerr)原來是英特爾公司的工程師。中國最大最好的兩個風投公司北光(Northern Light)和賽伯樂(Cybernaut)的創始人以前都是非常成功的企業家。比如創辦北極光創投的鄧峰和柯巖博士,原來是世界上最大的網絡防火墻公司 Netscreen 的創始人,同時是網絡安全的專家。賽伯樂的創始人朱敏博士是世界上最大的電話電視會議技術和服務公司 Webex 的創始人。為了確保對最先進技術的了解,風險投資公司會招很多技術精英,同時還會請外面的技術顧問,比如斯坦福大學的教授,一起來幫助評估每一項投資。

風險投資基金一旦進入被投的公司后,就變成了該公司的股份。如果該公司關門了,相對于公司創始人和一般員工,風投基金可以優先把公司財產變賣后的錢拿回去。但是,這時能拿回的錢通常比零多不了多少。如果投資的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那么合伙人或者直接以現金的方式回收投資,或者獲得可流通的股票。這兩種方式各有利弊,都有可能被采用。前者一般針對較小的基金和較少的投資,總合伙人會在被投資的公司上市或者被收購后的某一個時間(一般是在解禁期Lock Period 以后)將該基金所擁有的全部股票賣掉,將收入分給各個合伙人。這樣基金管理的成本較低。但是,如果基金占得股份較大,比如風險投資在很多半導體公司中常常占到股份的一半以上,這種做法就行不通了。因為上市后統統賣掉其擁有的股票,該公司的股價會一落千丈。這時,風險投資的總合伙人必須將股票直接付給每個合伙人,由每個合伙人自己定奪如何出售股票。這么一來,就避免了股票被同時拋售的可能性。雖然這么做基金管理的成本(主要是財務上的成本)增加了不少,但是大的風投公司必須這么做,比如 KPCB 和紅杉風投在 Google 上市 180 天后,各自擁有幾十億美元 Google 股票,如果這些股票一下子涌到股市上,就會造成 Google 股票的大跌,于是兩家風投將股票分給了有限合伙人,由他們自行處理。事實上大部分合伙人并沒有拋售,結果 Google 的股票在 180 天后不降反漲。

為了降低風險,一輪風投基金必須要投十幾家到幾十家公司。當然,為了投十家公司,基金經理可能需要考察幾百家公司,這筆運作的費用不是個小數,必須由有限合伙人出,一般占整個基金的 2%。風投公司總合伙人為了掙錢,還要從有限合伙人賺到的錢中提取一部分利潤,一般是基本利潤(比如 8%)以上部分的 20%。比如某個風投基金平均每年賺了 20% 的利潤,總合伙人將提取(20%-8%)×20%=2.4%,外加 2% 的管理費共 4.4%,而有限合伙人得到的回報其實只有15.6%,只相當于總回報的四分之三。因此,風投公司的收費其實是非常高昂的。

管理風投基金的風投公司本身也是個 LLC,其最高管理者就是風投公司的合伙人了(Partner)。風投公司本身不會有什么 CEO、總裁之類的頭銜(有這些頭銜的風投公司一定是冒牌貨),風投公司的合伙人不僅在風投公司內部地位崇高,而且在科技界呼風喚雨,比如 KPCB 的合伙人約翰•多爾就是 Google、太陽、亞馬遜等多家上市公司和更多未上市公司的董事。在風投剛剛進入中國時,發生過這樣一件趣事。在一次風險投資研討會上,來了很多公司的 CEO、總裁等“貴賓”,禮儀小姐一看這些人的職務,便把他們請到前排入座。后來來了一位客人,禮儀小姐一打聽是什么合伙人,便把他安排到后面一個不起眼的角落里就座。這位合伙人沒說什么就在后排坐下了。結果那些 CEO 和總裁們看他坐到了最后,誰都不敢往前面坐了,因為這些 CEO 和總裁們所在的公司都是他投資的,而他們的職位也是他任命的。由此可見風投合伙人在業界的影響。

大的風險投資公司每一輪融資的資金都很多,比如紅杉風投一輪基金動輒十幾億美元,如果每家公司只投資一兩百萬美元,一來沒有這么多公司可供投資,二來即使有,總合伙人要在幾年里審查幾千幾萬家公司,也是明顯不現實的,因此它們每一筆投資不能太小;而另一方面,新成立的公司本身都很小,尤其是初期,它們只需要融資幾十萬甚至幾萬美元就可以了,大風險投資公司就不會參與。對于這些公司的投資就由一類特殊的風險投資商——天使投資人來完成。

天使投資(Angel Investment)本質上是早期風險投資。天使投資人,簡稱天使,常常是這樣一些有錢人:他們很多人以前成功地創辦了公司,對技術很敏銳,又不愿意再辛辛苦苦創業了,希望出錢讓別人干。在硅谷這樣的人很多,他們的想法就是“不愿意當總(經理),只肯當董(事)”。

一些天使投資人獨立尋找項目,進行投資,但是更多的情況是幾個人湊到一起組成一個小的有限責任公司 LLC 或者有限伙伴關系(Limited Partnership,簡稱 LP),通常稱作天使投資社 Angel Firm 來共同投資。天使投資社的經營管理方法千差萬別,有的是大家把錢湊在一起,共同投資;有的是每個人自己選項目各自投資,同時介紹給社里,社里會加倍投入(Match)該天使投資人所投金額。其實,約翰.多爾和麥克.莫利茲投資 Google 是就是采用這種策略,他們兩人每人從自己口袋里拿出一些錢投給Google,同時他們所在的KPCB和紅杉風投拿出同樣(可能更多)的錢也投到了 Google 上。當然,有些天使投資社管理更靈活,當某個天使投資人投資一個公司后,其他合伙人可以選擇跟進(Follow),也可以不跟進(Pass),沒有什么義務,大家坐到一起只是為了討論一下問題而已,共同使用一個律師和會計。

了解了風險投資的管理結構,接下來讓我們看看天使投資人和風險投資公司是如何投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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