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Person類,有個Department department屬性。
然后在PersonAction類中提供了一個getDepartment()方法。
誤會:<ww:property value="%{department}"/> 始終不輸出。
修改為:<ww:property value="%{getDepartment()}"/>,則可以輸出。
原因:第一種表達,webwork優(yōu)先用getModel().getDepartment(),而不是直接getDepartment()。
二:Person類有個List<Subject> subjects屬性,在person的維護頁面中,我們想同時對subjects進行維護,利用webwork對集合框架的支持,采用該Action的轉(zhuǎn)換文件中定義集合框架里面對象的類型。
比如:
Element_subjects = com.xxx.model.Subject
在Action類中定義private List subjects。
這樣就會出現(xiàn)問題,webwork始終會把subjects的數(shù)據(jù)壓入到model.getSubjects().add(...)。因此,Action類中的subjects最好修改為其它名稱,避免和Person類中的屬性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