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知道星巴克,是在幾年前麥子的那篇文章,《我奮斗了18年才能和你在一起喝咖啡》。文章在當時對我的觸動是頗大的,以致到現在還記憶猶新。從那時起,于我而言,星巴克這種地方,一般都是比較奢侈的。一杯咖啡賣個幾十塊,覺得有點沒天理。當時在老家,沒有星巴克這種地方,也不知道到底是咋樣。后來上了大學,才得以一見。不過雖然常常路過,卻也從沒進去過。
第一次去,是外教Megan帶我們去的,目的是去練習口語,雖然也沒練習到啥。只是在那里聽聽星巴克的經理聊聊咖啡,玩玩游戲,最后給我們嘗一下原汁原味的咖啡。當時嘗了兩種咖啡,cappuccino和香草奶茶咖啡。味道真的很好。也是這一次,才對星巴克的印象有了改觀。原來星巴克sale的不只是咖啡,還有氛圍。微暗柔和的燈光,空氣中彌漫著咖啡淡淡的香氣,加上一些很有味道的音樂。雖然周圍也有人在聊天說話,卻也感覺很舒服安靜。跟喜歡的人一起,或者只是一個人捧著本雜志慢慢翻閱,或者跟人談生意,或者,僅僅是在里面上上網。給我的感覺都很好。于是開始覺得,一杯咖啡幾十塊錢,倒也不冤枉。
第二次去星巴克,便是在今晚。這次是跟個女生一起。在龍口西。這個分店的氛圍,老實說,沒有上次去崗頂的那見好。略顯明亮,環境也感覺嘈雜點。服務生倒是很熱情。點了杯黑櫻摩卡,大杯的。打開蓋子,便聞到一陣濃香。滿滿的咖啡上面漂浮著一層厚厚的奶泡,奶泡上面灑了一些巧克力醬。拿起吸管,喝了一口。咖啡應該是微燙,穿過一層奶泡,入口就只是溫暖。沒多久,溫暖的感覺就從腹部開始燃燒。再喝幾口,便感覺到臉部開始發熱,驅散了全身的寒意。跟她坐在個角落,一邊喝咖啡,一邊翻著雜志,一邊在瞎掰,很開心,很舒服。雖然已經感覺手中的咖啡漸漸冷卻,入口也感覺略略過甜,但是溫暖的感覺卻并未退卻。在寒冷的冬夜,溫暖的感覺無疑是最昂貴的奢侈品。喝完整杯咖啡,感覺微醺。這兩周以來忙著趕各種作業實驗的疲憊,也一掃而空。
時間過得很快,只坐了兩個小時。在回宿舍的路上,風很大,但卻并不感覺到冷?;氐剿奚崂?,嘴角似乎還殘留著那杯咖啡的香氣和溫暖。
開始有點懷疑,這種溫暖微醺的感覺,是否不只是來自那杯咖啡,也來自身邊的那個女孩?
2011/12/10